利辛居民因错案入狱41个月 28年损害无人买单
现年56岁的利辛县居民孙登峰,这辈子有一半时间生活在一起错案的阴影里。早在28年前,利辛县孙集区供销社职工孙登峰因犯放火罪被判刑10年。服刑41个月后,孙登峰等四人被宣布无罪释放,和他一起涉罪被关押的另三名教师均落实政策恢复了工作。而孙登峰出狱后,并没有人通知他落实相关政策,他四处求医治病。直到2010年6月29日,孙登峰才见到利辛县委办公室1986年关于恢复自己工作的文件。面对这份尘封长达24年迟来的“关爱”,孙登峰不由放声痛哭。孙登峰所在的孙集供销社早已倒闭。落下一身病的孙登峰穷困潦倒,成了一个无工作、无收入、无住所的“三无”人员。岁月流转,物是人非。谁该为孙登峰的这半生买单,手持这纸文件,孙登峰却四处求告无门。
四名职工忽成放火犯
1983年4月23日晚间,利辛县原孙集区委书记苏士明家厨房突然着火,后很快被扑灭。时值当时严打,这起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火灾被列为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限期侦破。
时年28岁的孙登峰是孙集区供销社的一名职工。案发当天晚间,他和当地许永国等三名教师在一起喝酒。孙登峰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因这一聚会很快被列为重大嫌疑对象。4月29日,孙登峰、许永国等四人被传唤拘押,一个月后,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10月3日,当地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孙登峰等拒不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另三人也分别被判处8年、6年不等。
不久,孙登峰等四人被送到安徽白湖劳改农场服刑。四名服刑人员及其家属不断地申诉,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省高院以刑监字第114号文件,责成原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1986年5月6日,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以会议纪要形式做出三点意见:同意利辛县法院撤回原审判决,宣告四被告人无罪;建议公安部门继续侦破;建议纪检部门对有关违纪办案人员查清事实,适当给予政纪处分。1986年6月2日,利辛县法院宣布四被告无罪。
查到恢复工作的批文
只要提起往事,孙登峰的妻子宋影就禁不住泪流满面。当年孙登峰服刑时,她把一双儿女寄放在孩子爷爷和外公家,自己没日没夜地奔波申诉。据她介绍,当年仅往返的车旅费发票用白布粘起来就有一平方米那么大。
在被劳改的41个月里,孙登峰患上了风湿、类风湿、腰间盘突出等多种疾病,出狱后因病致穷,再加之居无定所,精神受到极大打击,被认定为精神类残疾。眼看着另三名同案犯教师很快由县教育局下发文件恢复了工作,补发了工资。孙登峰更是深感自卑,但是孙集供销社早在他出狱时就倒闭了。这些年来,孙登峰一直没有停止追寻,自己的落实政策问题究竟该由谁来办理呢?
直到2010年6月29日,孙登峰忽然想起县里会不会已下过文件,而自己不知情呢?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孙登峰来到县档案馆,居然真的查找出了利辛县委办公室“利落办字(86)第024号”《关于同意恢复孙登峰同志工作的批复》文件。这份给县供销社的文件载明:“经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1986年9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恢复孙登峰同志工作;恢复城镇户口及粮油供应;补发被捕期间的工资及工伤定期补助费。如生活确有困难,可适当补助。”这份文件下方注明抄送劳动局、公安局、民政局、孙集区委等共八个单位,恰恰就没有送给孙登峰阅知。
尘封24年的文件谁来落实
手捧这份给了自己一个说法却迟来了整整24年的文件,孙登峰找到县供销社。县社认为其所属的孙集供销社早已倒闭,而县社现在属于财政供养机构,哪有这笔钱去落实孙登峰的问题呢。2010年9月3日,县供销社专门作出书面报告,认为“县委办公室文件应该得到落实,但由于孙集供销社处于瘫痪状态,无资金积累,给其补发工资无法解决,希望县委、县政府协调解决。”
就自己的政策落实问题,孙登峰请求补发28年来每月按1000元平均工资计算的工资及工伤补助费等共计33万元。同时解决一套经济适用房及近年来的医疗费用等。利辛县委书记梁栋先后将孙登峰的报告批转给县法院和县委政法委。
2011年4月19日,县法院立案二庭负责人邵丽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对孙登峰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是爱莫能助。她向记者出示了法院专门为此事形成的文件,认为应由县人事部门解决,由于没有确定的被告,此案无法立案。县委政法委负责人则批示:“请县社负责人安排做好工作。”
与此同时,孙登峰还找到了县长程修略,请求解决问题。据孙登峰介绍,程县长批转给江淮副县长。而江副县长则称,最多补助两万元。多了没地方出钱,因为全县信访基金每年一共才百余来万元。
截至2011年4月23日,这起因纵火罪获刑的冤案已整整走过了28个年头。当年办理此案的人员并没有得到任何处分,而风华正茂的孙登峰已是头发花白,疾病缠身,步履蹒跚。因原居住处早已年久失修成了危房,他和老伴有时寄住在孙集女儿家,有时就在租房于县城的儿子家搭伙。谁来为这28年的损害买单,孙登峰还在苦苦奔波。
来源:东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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