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利辛县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165. 65万元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暑期正常运转,利辛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文预拨了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此次拨款是2013年第三次预拨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2013年春季学期学校在籍在校学生数为拨款基数,农村公办学校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110元、初中165元;城区公办学校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130元、初中1195元;民办学校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150元、初中200元,共拨付经费2165. 65万元。截至目前,该县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已经拨付资金6532.99万元,完成全年拨付任务61.4%;春季学期全县4504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照625元/生的标准,累计已经于4月底拨付资金281.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通过银行代理打卡发放,完成全年拨付任务51.4%;我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分别按现行农村初中标准5倍执行;公用经费县级配套905.9万元全额兑现落实。在资金的使用上,该县不仅把乡镇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资金的监管,纳入对其年度考核内容,而且还将让县民生办对学校使用资金进行监管,并作为对乡镇督导考核的内容之一。(利辛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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