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严禁麦收期间干线公路打场晒粮
一是通过电视等途径发出通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堆放杂物等。二是要求各乡镇政府和交通、公安、公路等职能部门在午收到来前利用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危害性,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行为的发生。
三是要求乡镇政府在午收期间及时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内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四是要求交通、公路、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乡镇做好道路清障工作,对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经劝阻而拒不改正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给予处罚;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阻碍公安和路政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且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是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切实提高认识,把道路清障工作作为维护利辛对外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抓紧抓好,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道路清障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道路清障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利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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