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开展县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
近日,团利辛县委开展2014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单位评选活动。此次活动,通过上报材料、考察评审、命名表彰等三个阶段进行。评选对象主要为,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具有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形象良好,工作成绩显著。
通过评选,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内涵,提升青年文明号品牌效应,充分展现利辛青工良好的职业风采。引导我县广大青年集体不断创新开展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利辛政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