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召开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培训会
利辛论坛讯,7月9日,利辛县农机局召开全县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培训会,来自全县23个乡镇的分管负责人和举办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上,农机局汝其林局长就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开展的背景和重大意义进行了说明,强调此项工作任务艰巨,时间跨度较大,认定工作复杂,各乡镇分管同志和具办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省农机局实施细则认真实施,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出现,各乡镇要切实把握好申请认定的第一关,完善和规范申请人的档案资料,站在大局和社会稳定的角度落实好此项工作,把好事办好。最后,业务股股长汝俊华带领学习了省农机局编制的学习材料和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利辛县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镇里需要哪些文件? kevinLee 发表于 2014-7-16 09:08
镇里需要哪些文件?
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镇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承诺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和能证明其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档案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原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公章)。
申报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的范围:包括在县、乡两级农机管理服务站、国营农机站、人民公社拖拉机站工作的老拖拉机手,以及由县、乡聘用,在大队或生产队工作的老拖拉机手。申报按照物证为主、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物证是指组织上保存的档案或个人持有的有效资料等,如:农村老拖拉机手的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录用文件、会议纪录、花名册、登记表、资格证书、聘用证书、培训证书、荣誉证书、工资条、考核考勤记录、辞退文件等可以证明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调查是指各级农村老拖拉机手认定机构组织进行的调查与取证;人证是指为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提供的证言证词。人证对象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工作期间的时任领导、职工或其他知情人员(应不少于3人,并具有公职身份)。
补助的工龄是指,农村老拖拉机手曾经在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实际年限。符合身份认定条件的,工作满1年计算为1个工龄(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1年的部分计算为1个工龄。此次工龄补助发放,将统一使用离任村干部和农村原民办教师等群体补助发放时开设的代发资金户。个人申报、乡镇(街道)初审时间为6月至7月。申报时间截止后再有人申报,如确有特殊情况又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应予以受理。此外,物证能证明其身份和工龄,经公示无异议的,不需要证人证词。
农村老拖拉机手离岗后,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但在民营、私营企业打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年龄时,享受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岗后,从事个体经营或其他情况,由个人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年龄时,享受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均不能享受该政策。
符合条件人员的工龄补助将由所在县(市、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工龄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承担;省财政对皖北宿州、亳州、阜阳三市17个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省与县(市、区)按4:6比例拨付。身份、工龄认定需审核公示
工龄补助发放对象身份和工龄的认定程序颇为严谨。首先,由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经乡镇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县(市、区)相关类别的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审核通过的人员情况及依据需在乡(镇)、村公示不少于两周。随后,发放名单将上报至设区的市级相关类别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报省级农业等部门批准备案后,由县(市、区)根据批准备案的名单发放工龄补助。
方案还明确,因政策性迁移和结婚等原因户口迁移到外县(市、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申报,由原工作县(市、区)负责做好调查取证、认定和公示工作。此外,省农委等三部门还要求各地,在对人员身份和工龄认定时,要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人员,可在一定时限内延期申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来源: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