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快讯 发表于 2015-1-14 09:24:05

利辛男子高速换卡“省”利辛男子高速被判刑

  安徽网讯 利辛县男子袁某跑长途货运,为能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与几位老乡联系,分别从两地相对开车,中途在服务区内换卡,从而“缩短”路程少交通行费。1月13日上午,凤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5月份以来,袁某驾驶皖KG2996黑色“东风”牌大货车在跑长途运输的过程中,分别与皖KG5573“福田”牌大货车车主秦某(另案处理)、皖KE8795“解放”牌货车车主汝某(另案处理)、皖KE6528货车车主李某(另案处理)联系,后相互套牌驶入高速公路并相向行驶,途径高速服务区时更换车牌并调换高速通行卡,以达到篡改车辆实际驶入高速入口的地址,从而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目的,袁某伙同他人利用虚假隐瞒手段逃交高速公路通行费用,造成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损失共计28642.25元,其中袁某逃交高速通行费10次共计13035元。

  在庭审过程中,袁某对检察机关指控无异议,法院认为,袁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手段骗取高速集团公司28642.25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严翠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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