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快讯 发表于 2015-7-20 09:53:07

利辛一高中生上演“暴力街区”

  利辛讯 自幼迷恋香港电影《古惑仔》,高二学生关某浩为了过一把“大哥”瘾,模仿电影人物陈浩南,积极发展“小弟”,打斗、抢劫、盗窃,上演了一幕幕“暴力街区”。日前,经利辛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关某浩有期徒刑4年,管制1年,并处罚金8000元。这一年,“浩南哥”刚满18周岁。

  经查,2014年6月4日,“浩南哥”伙同“小弟”康某、朱某在利辛县龙凤网吧上网,看到利辛二中学生杨某、谢某(均未成年)电脑桌上放有两部手机,便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将杨某、谢某的手机拿出网吧欲占为己有,杨某、谢某追出网吧向“浩南哥”索要手机,“浩南哥”等人不仅不归还手机,还大打出手,同时勒令两名少年交出身上的钱财。 3人一共抢得130元,当晚就吃饭、买烟、住宾馆花掉了。两部手机经鉴定,价值1560元。

  打架抢劫的“浩南哥”并没有受到公安机关的制裁,开始变本加厉起来。 6月22日下午,“浩南哥”和“小弟”李某文、李某庆、蒋某文4人到该县鸿运溜冰场溜冰,遇到同在溜冰的利辛职高学生刘某(未成年)等人。李某庆建议“浩南哥”收几个“小弟”,“浩南哥”看中了刘某,便要刘某拜其为“大哥”,刘某不同意。“浩南哥”一干人便将刘某拉至溜冰场北边路旁,用棍棒对刘某实施殴打,并强行搜去刘某身上的20元钱,期间刘某的苹果手机掉在地上,被“浩南哥”据为己有。经鉴定,刘某为轻微伤,该手机价值1200元。

  同一天晚上,“浩南哥”伙同一众小弟到龙凤网吧上网,遇到利辛二中学生汝某、小龙(化名)。因为汝某、小龙曾和“浩南哥”的一名“小弟”有过节,“浩南哥”义字当先,扬言“你打我兄弟的朋友就是打我的朋友”,命令两名小弟殴打汝某、小龙,并抢走了小龙身上的15元钱。

  被殴打的汝某和小龙选择了报警,多行不义的“浩南哥”被刑事拘留。鉴于被告人、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审慎调查取证,逐一询问了被害人,期间经补充侦查一次、补充起诉一次,发现“浩南哥”还犯有抢劫等其他罪行,2014年3月还因盗窃被判处管制一年。检察机关遂以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当年龄不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当社会不再为他们的“年少轻狂”买单,法律的制裁剥掉身上的无知无畏,而“浩南哥”们的救赎之路才刚刚开始。 (张旭-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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