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镜头+”让自侦办案质效兼优
“虽然效果较好,但干警们在心理和作风上很不适应,普遍感觉压力较大。”利辛县检察院分管自侦办案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凤林告诉记者,由于受传统讯问思路的影响,大部分干警可以娴熟地综合运用各种讯问技巧,刚柔相济,恩威并行,集中突破。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不少讯问人员对在镜头下如何驾驭讯问局面、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态,处理讯问过程中出现的卡壳、顶牛等僵局现象缺乏经验和信心。“但是再不适应也得坚持,因为这毕竟事关现代司法民主和人权保障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得到有效践行。”
根据最高检察院的要求,从2007年10月1日起,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且要求做到“全面、全部、全程”。这标志着检察机关侦查办案从传统的纸笔记录式向“镜头”记录式的转变,老的侦查办案模式从此被打破。
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利辛县检察院积极应对,筹资100多万元建立了融采集、存储、固定功能为一体,由讯问室录音录像系统、便携式录音录像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等组成的综合录音录像系统,全方位、不间断、及时地监控和录音录像成为了可能。侦查人员经过大量的学习培训、实践探索、经验积累、升华沉淀,使得该院的侦查工作逐渐步入规范有序的“镜头”下办案模式的发展轨道。
据统计,2003年至2014年,该院共办理反贪案件408件468人,大案率为71%;今年头8个月已立案22件24人,大案率达100%。12年间共办理反渎案件84件99人。而在办案质量上,全面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前后的变化则比较明显:2003年撤案3人、不诉3人、无罪判决1人;2004年撤案3人、不诉3人、无罪判决1人;2005年撤案2人、不诉1人;2006年撤案1人、不诉1人。2007年至今没有撤案和无罪判决,全部起诉并作有罪判决。
镜头+精细化初查:突破“治超站”
在镜头下办案面临的第一个理念的更新就是如何做到“由供到证”向“以证促供”的转变,其根本方法是变以往“粗放型初查”为“精细化初查”。在利辛县检察院,曾被评为2013年安徽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的利辛“治超站”集体受贿窝案就是一个精细化初查的成功范例。
利辛治超站全称是亳州市公路局省道308线治理超载超限检测站,因设在利辛县境内,所以简称利辛“治超站”。该站2010年4月成立,时有人员59名,配备站长、副站长各1名,下设办公室、调查处理岗、监控岗及3个治超执法队。
2012年底,利辛县检察院接到举报材料,反映省道308线利辛“治超站”站长刘某的经济问题,但是举报内容仅有半页,比较宽泛,没有提供具体线索。考虑到检察机关平时与“治超站”接触不多,对“治超站”业务了解不深,加之缺乏有价值的具体线索,在没有充足证据之前,不可轻率传唤被举报人。办案人员经过认真分析,决定先摸清线索,秘密初查,加强研判,再伺机寻找案件突破点。
为掌握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办案人员便利用工作之余、节假日、双休日前往利辛县“治超站”附近调查走访,结果发现,省道308线凤台县至利辛县段过往车辆超载严重,公路上到处是抛撒的石子,刚修好没有几年的省道308线也被大型超载车碾压得坑坑洼洼,路面毁坏严重,周边群众对利辛“治超站”形同虚设、放任超载车通行怨声载道。办案人员通过观察还注意到,这些超载车辆过站时都有一定的时间规律,一般都在傍晚6点钟左右或者夜间,于是便细心地记录下那些经常过站的超载车辆车牌号码。一次上路观察时,他们还发现了行业“黄牛”:每天下午都有十几辆甚至几十辆的超载货车在治超站被拦截到岗南二三公里外集结,等傍晚或夜间再过站,其间经常有一辆白色丰田车来往穿梭,丰田车主和这些货车车主或驾驶员私下接触交谈,关系好像很熟。侧面打听,白色丰田车主是“治超站”附近村民,人们都叫他“三华”。
办案人员根据前期记录的车牌号码到公安局车管所调取了车辆信息及车主信息,再根据车主信息找到多名大型货车车主。这些车主大都是行贿人,通过车主供述,又发现了几名“黄牛”,他们专门和“治超站”内部执法人员勾结,收取好处费后,帮助超载车从“治超站”拦截岗免罚通行。
掌握了车主、“黄牛”等行贿人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接触“治超站”人员的时机已经成熟。
2013年5月23日,利辛县检察院“治超站”办案组成立。第一个到案的是“治超站”执法一队的冉某,由于此人系亳州市纪委纠风办在暗访时发现其有收钱放车行为后移交给检察机关的,办案组决定细心查问,将冉某作为“治超站”案件的突破口。由于是现场查获,冉某到案后惊恐不定,很快交代了自己两年多来私下带车收取通行好处费2.7万余元的事实。
鉴于冉某受贿金额较小,态度又非常好,该院没有马上对其立案。当然这样做,也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冉某的交代印证了办案人员前期初查的判断,抓捕“黄牛”三华就成了推动案件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经过一番周折,三华顺利归案,并交代其于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间,向“治超站”个治超队执法人员行贿37万余元的事实。3
三华的交代使办案组掌控的线索从冉某受贿个案,迅速拓展到治超一队、二队、三队,从而为利辛“治超站”受贿窝案的成功办理打开了一条宽阔的通道。在此后的3个月时间里,该院共查处“治超站”涉案人员30多人,其中受贿5万元以上13人;外围调查取证50余人,行程6000多公里,取证涉及江苏、山西、浙江等地。为了不影响“治超站”正常运行,推动案件快侦快结,该院与亳州市公路管理部门协调,形成了“三个一批”的处理意见,即查处判决一批、清理开除一批、教育转岗一批。最终这起窝案共立案10件10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案件全部被起诉到法院。“刚接手这起案件时,我们感到无从下手,但因为注意在初查上下功夫,摸清了‘治超站’的潜规则,从而势如破竹地突破了全案。”利辛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孙应辉说。
镜头+机制:大自侦规范化
在利辛县检察院,自侦办案工作从来就不是反贪或反渎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因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能不能拿得下,能不能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一要靠证据说话,二要靠各方面的有力保障。可以这样说,镜头+的办案模式“催生了大自侦格局下的机制创新。”陈红阳告诉记者。
——创新办案联系人机制。大力推行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制度,该院反贪局所属的四个科室及反渎局分别固定一名公诉案件承办人,由其重点提示和引导侦查方向,严把案件证据关,主动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质量。
——有效运行侦、捕、诉协作机制。树立侦查全院一盘棋理念,办案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侦查环节反贪、反渎部门突出一个“快”字,快初查、快立案、快结案;逮捕环节侦查监督部门把握一个“慎”字,慎把证据关、程序关、慎用逮捕措施;起诉环节公诉部门体现一个“速”字,优先审查、迅速补查、及时移送。由于配合紧密,运作得当,2013年该院立查反贪案件30件33人,当年判决29件32人,实现了快诉快判。
——建立侦查工作优先保障机制。在整体检察工作中,对于侦查工作的保障做到“四个优先”,即反贪、反渎研究部署工作优先、经费保障优先、用车保障优先、用人保障优先。在检察长的统一指挥下,盘活全院现有人力、技术、信息、物质各项资源,进行集中调度使用,以反贪反渎部门为主体,多部门配合,形成强大的办案合力。
——建立侦查工作激励机制。在办案中,对于能够按时完成办案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创新举措的给予重奖;对工作成绩突出、办案有功的干警重用;对在办案中不负责任、出现办案安全问题或引发涉检信访的实行一票否决。近3年来,该院仅在专项办案行动中,有4人荣立三等功、15名干警获得先进个人,反贪局一名副局长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破格提拔为正科级检察员。
——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为把办案成果转化为预防职务犯罪实效,该院广泛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告诫、警示教育等活动,做好年度报告、专题调研、检察建议等工作,同时抓好“十大精品预防项目”、“微讲座”的评选,以推动预防成果的转化应用。
对于办案中遇到的重点案件、行业案件和干扰多、阻力大的系统案件,该院积极依托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汇报,争取上级检察院采取提办、督办、交办、领办等方式,帮助排除干扰阻力,推动办案工作顺利开展。2012年5~8月,在亳州市检察院的督办下,利辛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了亳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前后两任所长、3名原车管所考试员(民警)受贿案以及亳州市车管所最大的“黄牛”顾某行贿案。此起窝案的查处前后历时5个月,调查取证涉及3个省的数个地市,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机制的创新和有效运转极大促进了办案能力的提升,通过查个案挖出窝案、牵出串案、延伸至类案,成为该院自侦办案的拿手好戏。近3年来,该院共查处涉农领域、“家电下乡”领域、“教育化债”领域、招投标领域等类案52件59人,其中2014年在亳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局就查办招投标系列贿赂窝案9件10人,10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7件8人。工程建筑系统、粮食系统、农委系统、公路系统、环保系统、卫生系统、民政系统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查办,打出了办案声威,提升了检察形象。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行动要靠制度来规制。近年来,利辛县检察院相继制定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管理、同步录音录像、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办案安全防范、非法证据排除、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制度性规范,“镜头+”侦查办案模式由此从理念变为行动、再由行动固化为了规范。截至目前,该院已保持了连续多年的案件零投诉、零违纪、零安全事故的记录。 吴贻伙利辛县检察院是我省检察机关首批取得警务区准用证的单位。
善于在镜头下办案已经成为利辛县检察院反贪干警的一项基本技能。
在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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