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快讯 发表于 2015-10-20 10:46:54

利辛:女子“救人被咬”事件,警察:没有证据

  警方称家属报案时未提及“见义勇为”,没有证据无法证实

  现代快报讯,“女子为救小女孩而被两条猎犬咬成重伤。”近日,一则消息在网上发酵。由于事发地段没有监控摄像头,也没有目击者,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成了未知数。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见到了正在治疗的事件主角——安徽利辛女子李娟。

  四肢几乎被“啃”烂

  当记者来到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烧伤整形科时,李娟正望着天花板发呆。

  病床上的李娟,四肢都被厚厚的纱布包裹,透过纱布的间隙,乌黑发青的伤口让人心惊。在她的胳膊、小腿和腰部,密布着难以计数的伤口。

  记者注意到,李娟的手和脚指甲都涂着桃红色的指甲油。现在,黑色的伤口、白色的纱布、亮色的指甲油,交织在一起,触目惊心。李娟今年26岁,正值爱美的年纪,然而,为了方便治疗,她的头发被剪去,理了一个短短的板寸。

  李娟眼神有些呆滞,哪怕有人来,也没有什么明显反应,伸出左手轻轻地晃了晃,算是打过了招呼。“现在右手基本是残疾了,左手还在恢复。”李娟的母亲康士英说,女儿全身多处被咬伤,四肢伤得最重,几乎被“啃”烂了。

  “刚开始以为救不回来了,现在还好,捡回来一条命。”康士英说,女儿在安徽利辛县城的一家饭店上班,收入不高,自己和丈夫都是农民,家中没有什么积蓄。为了给女儿治疗,家里还借了高利贷。“说整个治疗要花四五十万,我能借的都借了。”谈起治疗费用,康士英有些无奈。

  还需经过三次以上植皮

  姜会庆是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医师,他告诉记者,自己从业将近四十年,还没有见过被狗咬得这么严重的病患。“体表创伤面积达到15%,被咬得这么重的,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姜会庆介绍,李娟在9月3日从利辛当地的医院被转到了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之后又在十月初转院进了总院,并于10月15日住进了烧伤整形科的病房。“她的肱神经受损且胫骨有部分外露,后期治疗还需要进行三次以上植皮。”姜会庆说,由于李娟的背部几乎没有被咬伤,因此院方决定从她的背部取皮。“整个治疗做下来,植皮的费用在15万左右。”

  李娟的事情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讨论,一些热心网友还为她组织了捐款。李娟所在病区的一名护士告诉记者,目前她的治疗费用充足,没有欠费。

  疑问

  谁救了李娟?

  李娟的男朋友张宏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事发后有一名熟人路过,见到了躺在地面上奄奄一息的李娟。“拿手机电筒照了一下,当时也看不清,最后他又看电瓶车,仔细一看,发现是俺老婆(女朋友)。”张宏宇说,这名熟人随后通知了李娟的家人,大家一起将她送到了医院。

  而这样的细节,李娟的母亲康士英则表示“不清楚”。那天晚上,在与两只大狗搏斗后,究竟是谁救了李娟,成了一个谜。

  李娟有没有见义勇为?

  按照李娟家人的说法,她是为了救一名小女孩才被狗咬的。

  康士英说,今年的9月1日晚,李娟骑电动车从工作的饭店回家,经过利辛县开发区李营庄时,见到前面有两只大狗在追一个小女孩。“然后她就下车去救这个小女孩,结果狗就扑过来咬她了。”当被问及被救女孩的年龄以及狗的具体情况时,康士英表示“不清楚”,而李娟则表现出沉默。

  现代快报记者据此致电事发地所在的利辛县春店派出所。一名民警在查询了报案记录后表示,事发第二天李娟的家人曾来派出所报案,但记录中并未提及“见义勇为”的情节,就说是下班路上被狗咬了。

  由于事发地属于农村,没有监控摄像头,也没有目击者能够提供旁证,李娟的“见义勇为”一时无法得到证明。如今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被她救下的这名小女孩却一直迟迟不露面。“我就想让这女孩能出来说一下,证明我女儿是救了人的。”康士英说。

  咬李娟的狗是否是野狗?

  按照康士英的说法,咬她女儿的并不是什么野狗,而是有主人的。但是,自女儿被咬伤来,狗的主人一直没有出现,家里人也顾不上寻找。

  然而,利辛县春店派出所的民警称,报案记录中,有“狗的主人一同去医院治疗”的记录。记者发现,尽管李娟全身多处被咬伤,脖子和脸部却完好无损。一名养狗人士告诉记者,经过训练的狗是可以做到只咬非要害部位的。“专啃四肢,只致残不致命。”这名养狗人士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很有可能是经过专项训练的猎犬。

  征集线索

  如今的李娟躺在床上,生活起居无法自理。当被问及那晚的经历时,她常常默不作声,然后流下泪水。由于小女孩迟迟不露面,李娟的“见义勇为”也就一直无法被证明。如果你有事发当晚的相关线索,请拨打现代快报热线96060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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