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老赖”拒还32万元获刑
做生意借款32万余元不还,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拒不执行判决,并拿出20万元用于购房。近日,经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武某被利辛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武某与侯某案发前系好友,武某因为做丝网生意资金短缺,先后向侯某借款326104元,后产生经济纠纷,武某拒绝偿还侯某的借款。
2012年7月23日,侯某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武某偿还借款。同年7月25日,武某按揭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日付款11万元。2013年7月27日,武某诉侯某的民事判决生效。利辛县人民法院判决武某偿还侯某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武某仍然拒不执行,并先后支付购房款20万元,还将所购房屋装修好。
2015年4月26日,利辛县公安局决定对武某拒不执行判决案立案侦查。同日,武某被抓获归案。武某于判决前才将所欠借款全部归还侯某。(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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