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原县委书记梁栋昨受审 被控为驾驶员索要购房优惠
据新安晚报报道,昨天上午9点,阜阳市政府原副市长梁栋受贿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梁栋,54岁,曾任利辛县政府副县长、县长,中共利辛县委副书记、书记,阜阳市政府副市长。2017年1月,梁栋因涉嫌受贿罪,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由淮北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淮北市检察院以梁栋涉嫌受贿罪,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淮北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7年至2016年,梁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驾驶员刘某某分别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张某某要求购房优惠,收受上述公司、利辛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葛某某等单位、个人的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235.4717万元,为上述单位、个人在工程项目、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身着藏蓝色外套的梁栋面色平静,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认罪服法,只在最后陈述时一度哽咽,表示自己作为受党培养多年的干部,放松了自身党性锻炼和对家人的约束,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走上了犯罪道路,辜负了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和信任,感到深深的悔恨和愧疚。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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