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使用罂粟加工食品 食品店店主被罚
亳州晚报讯,为了提味增加销量,利辛县一熟食店店主王某竟使用罂粟壳加工熟食出售。近日,王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2015年,王某在利辛县一美食广场经营铁板饭,同时出售鸭头、鸭脖等食品,刚开始王某都是买别人加工好的鸭制品,店里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听说罂粟可以提味,为了增加销量,同时节约成本,2016年1月,王某以200元/斤的价格从市场上购买了2斤罂粟壳,在自己的出租房内使用罂粟壳加工鸭头、鸭脖等熟食,再拿到店里销售。至案发,王某以23元/斤的价格对外销售了这种鸭制品60余斤,共卖了1000多元。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店食品进行例行抽样检验后,发现鸭制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罂粟碱和那可丁而案发。因涉嫌犯罪,王某于去年6月1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旭 记者 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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