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三年“家电下乡”累计销售253836台发放财政补贴资金7321元
利辛县从“家电下乡” 工程启动至今,三年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53836台,销售金额60246元,财政补贴7321元。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冰箱、彩电、洗衣机等生活类耐用消费品开始在农村热销起来。利辛县根据群众需求,把家电下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认真抓好优惠政策的落实。从2008年12月 “家电下乡” 工程启动至今,我县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53836台,销售金额60246元,财政补贴7321元。 其中,冰箱64633台、彩电74642台、洗衣机51632台、空调18494台、热水器34432台、微波炉757台、电动自行车1429台、电磁炉866台、计算机9035台、手机301部。现已补贴家电下乡产品246747台,补贴兑付率为97.09%。(利辛政府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