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利辛县江集镇党委书记周展利用职务便利,受贿41万元被判刑
原利辛县江集镇党委书记周展利用职务便利,受贿41万元。日前,利辛县法院一审宣判周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五万元)。被告人周展在办案机关退出赃款41.0063万元,由办案机关依法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周展在任利辛县卫生局副局长、江集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折合41.0063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1.006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后果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