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开展饮用水源地“禁钓”行动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在巡查中发现,近段时间有居民到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投放的化学鱼饵和垂钓休闲者留下的生活垃圾等,给水源水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饮用水安全无小事。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采用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首先开展广泛宣传,执法人员对垂钓、游泳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饮用水源管理通告》关于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等内容,责令垂钓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处罚,3月份以来共处罚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垂钓、游泳的环境违法行为45人,严厉打击了破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违法现象。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加强对县城自来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巡查频次,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确保水源地安全。“呼吁市民,不要在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进行垂钓、游泳、洗衣等影响水质行为,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刘奇 记者 汝平)
【来源:亳州晚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