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杭颐师大学府1楼带院子购房纠纷
关于对利辛县杭颐师大学府投诉的办理情况回复投诉人诉求:利辛县杭颐师大学府21栋3单元101室马女士投诉:其购房时,售楼部销售人员告知1楼带院子,当时购买价格较高(比其他楼层高),现其表示没有院子,且购房合同上表明也没有院子,认为不合理,要求以正常价格购买房屋,退还部分购房款,望部门核实处理。
办理情况:
接到市长热线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热线反映内容进行调查,经查,师大状元府是由利辛县杭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该小区开发商称该小区21号楼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图纸施工建设,图纸规划该楼栋没有庭院,其在销售过程中,未向业主承诺该栋楼一楼带院子,且该小区房屋都是一房一价,开发商不愿退还部门购房款。
具办人:袁向明 闫华标联系电话:0558--8810685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来源:利辛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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