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0-16 17:22:45

利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部分人员信息公示

公示
  因部分人员信息不全或者错误且无法直接联系到本人,导致无法在全国统一参保登记信息平台上进行参保登记,现对该部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请上述人员(或者委托他人)在公示期内携带退休文件和身份证,到人社局8楼812室核实登记。逾期未核实认证的,将无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咨询电话:0558-2902022)

  附:公示名单(266人)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利辛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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