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11-5 10:07:10

关于拟表扬安徽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经普办〔2025〕6号),经各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推荐,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了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扬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共5个工作日。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17时前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安徽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2287161 62287157 62287163      电子邮件:pczx_sj@stat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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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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