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利稳 发表于 2025-12-30 12:30:22

利辛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出台前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本帖最后由 合肥利稳 于 2025-12-30 12:34 编辑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舆情风险评估的相关范性文件要求,合肥利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利辛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出台前网络舆情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概况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
第一阶梯,水量基数由原每户每月12m³调整为15m³,基本水价从原1.5元/m³调整至1.83元/m³,到户价格从原2.65元/m³调整至2.8元/m³。
第二阶梯,水量基数由原每户每月12m³以上-16m³调整为15m³以上-20m³,基本水价从原2.25元/m³调整至2.75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从原3.4元/m³调整至3.72元/m³。
第三阶梯,水量基数由原每户每月16m³以上调整为20m³以上,基本水价从原3.0元/m³调整至5.49元/m³,到户价格从原4.15元/m³调整至6.46元/m³。
计价周期:阶梯式水价以年度为周期结算,用水量在不同周期之间不累进,不结转。
计算单位: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对户籍人口5人(含)及以上的家庭用户凭户口本或所处社区(派出所)证明,经供水企业确认后,各级用水量相应调增由原3m³/人.月调整至5m³/人.月。
(二)特殊用户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基本水价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1.2倍执行,即:2.20元/m³。到户价从2.95元/m³调整至3.17元/m³。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水户基本水价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加0.12元/m³执行,即:1.95元/m³,到户价从2.75元/m³调整至2.92元/m³。
(三)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水
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从原1.8元/m³调整至2.16元/m³(工业、经营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市政、生态、消防用水等),到户价从原3.3元/m³调整至3.48元/m³。
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从原3.0元/m³调整至3.60元/m³(洗浴、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工程施工、游泳馆、美容美发、歌舞厅、影院、茶楼、汗蒸馆、足浴、休闲中心、会所、高尔夫球场用水等),到户价从原4.5元/m³调整至4.92元/m³。
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四)低收入群体保障措施
为减轻水价调整对我县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对我县城镇供水管网范围内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实行优惠措施,每户每月免费供水由原3m³/人.月调整至5m³/人.月。
(五)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供水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举措。落实好对低保户家庭的水价优惠政策,科学制定简易便民的用水申报办法。
(2)继续加大水质检测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国标GB5749)检测指标的限值要求,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优质。
(3)供水企业要深挖节能降耗,强化成本自我约束。切实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与维护,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水资源浪费,提高经营效益。
2.加强水价和水费收入监管
对调整后的供水价格,由供水企业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后增加的收入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应当主要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水质提升、弥补供水成本上涨等。
3.加强宣传解释工作
要做好水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提倡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调整水价对满足基本用水需求、促进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对低收入群体用水优惠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我县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有关于舆情风险评估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合肥利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从事本次事项出台前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工作,为保证本次评估的真实性、可信性、科学性,为现对本次事项进行公示意见征集。
二、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合肥利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865938281/0551-65111561
邮箱E-mail:38924700@qq.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湖光路与振兴路交口中国(合肥)工业设计城C座5楼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可能受本次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1)对利辛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2)对本次价格调整的态度、对价格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对价格调整后关注的主要的问题;(3)对利辛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有哪些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刊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关注公众号留言、扫下面二维码填写意见等方式,发表对本次决策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看法。
                        
合肥利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填写意见                                       合肥利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利辛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出台前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