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关于实施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制度的通知
利辛县民政局利辛县财政局利辛县关于实施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制度的通知 利民字〔2012〕1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有效地规范全县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激励工作人员敬业爱岗、勤奋工作,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整体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全面、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其工资与绩效考评结果相挂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绩效优先、优劳优酬的原则。建立重实绩、重贡献、重服务、重管理、重和谐的激励机制。2、坚持激励性、导向性原则。激励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敬老院管理和服务工作之中,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3、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5、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原则。6、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督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二、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聘用的工作人员。三、工资的构成和发放形式1、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由基本补贴和奖励报酬两部分组成。2、基本补贴按月按标足额发放。基本补贴: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敬老院院长按450元/月标准执行;50人以上(含50人)的敬老院,院长按500元/月标准执行;其他工作人员均按400元/月标准执行。3、奖励报酬按每人每月全额300元的标准,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四、考评方法和步骤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综合考评,发放其奖励报酬。综合考评分月测评、季综评、定期督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考评方法。月测评、季综评(具体考评办法暂由乡镇自定),由乡镇民政、纪委、财政部门组成的考评组进行检查考评,组织敬老院全体院民参加,由全体院民对各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态度是否认真踏实;是否切实维护院民的利益等与各自职责相关的内容。定期督查主要是县岗责办、县民政局组织的五保关爱综合考核的运用,纳入考核前一季度工作范围综合评价。明查暗访主要指乡镇本级、县、市及其上级对敬老院明查暗访结果的运用,可纳入本月或本季度考评结果综合评价。五、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结果要在院民大会上和院内公示栏中及时公开。考评结果分为四个档次,连续三个月测评、季度综合评比时按以下标准执行奖励报酬:A类人员发放奖励报酬300元,主要指工作成绩突出,院民满意率及综合评价在90%以上人员;B类人员发放奖励报酬200元,主要指工作完成较好,院民满意率及综合考评在80%以上人员;C类发放奖励报酬100元,主要指综合考评在70%以上人员;D类只发放基本补贴工资,主要指工作表现一般,综合考评在60%以上人员;院民满意率及综合考评在50%以下的,要予以解聘。本通知从2012年7月份起执行。 利辛县民政局利辛县财政局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送:市民政局,县政办,县监察局,各乡镇民政办、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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