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疃镇城乡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12-4-24 来源: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
阚疃镇城乡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根据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城乡低保必须遵循的原则
1、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2、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5、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保障范围和标准
1、持有我镇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有权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暂未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可先纳入农村低保。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
3、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140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20-280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⑴家庭成员有使用移动电话、摩托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⑵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⑶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⑷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⑸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⑹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三、分类施保:
A类: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大病重残的,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
B类:遭遇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差额救助。
C类:其它家庭困难的,实行差额救助。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组织
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具体办理此项工作。村(居)、社区居委会也要相应组织成立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其组成人员由群众代表推荐,人数不得少于5-7人,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时要定期召开农村低保评议会议。
2.宣传发动。我镇召开由村(居)、社区居委会书记、文书等参加的全镇农村低保工作动员会,全面布署我镇低保工作,要求村(居)、社区居委会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妥善做好此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
建立各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村(居)、社区居委会委在实施过程中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并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村(居)委会初审。村(居)、社区居委会委会要依据原农村特困群众名单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要及时核实,由调查人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召开农村低保评议会议,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核查情况集中进行民主评议;村(居)委会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将农村低保评议情况公示五天以上,对无异议的,在《申请审批表》村(居)委会意见栏及公示复印件上签署意见,连同农村低保个人档案上报镇政府审核.
二是乡镇审核关。镇经过逐户调查核实后,在《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把确认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
三是民政局审批。县局在收到镇申报材料,村(居)委会农村低保评议公示反馈意见、乡镇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统计表后,及时做好重点调查审批工作,并委托乡镇、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审批情况。对无异议的,县民政局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发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之原因。
五、几点要求
(一)在低保复审及新登记工作中,各村(居)要加强领导,认真按照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规定及低保工作操作程序办事,要严格把关,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入户调查工作,工作中要突出“严”字和“细”字。“严”就是要严格的确定、确立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不该保的一个不保;“细”就是要按要求详细核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做好详细的家庭调查。调查组要吸收人大、群众代表参加。填写入户调查表参加人签字。
(三)对今年享受低保,而现在不申请的,按已达低保线或放弃低保对待。
(四)申请低保一律向村(居)委会申请,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受理。
(五)今年城乡低保严格控制人数、户数,农村原则上执行2011年现有核定的人数、户数,各村(居)不允许随意增加。
(六)低保对象确定后,发给正式表格,填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表内内容填写完整,如果内容不全,将不予审批。
(七)各村(单位)在填写时要严格认真把关,一次性把档案资料收集完整。
(八)各村(单位)今年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按政策规定程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办理,在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中一定严格把关,做到没有一例因不公示或不评议而上访的。
(九)各村(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其说明原因(对复审户要发给停发低保通知,对新报户要说明无论家庭收入,还是户口或其它原因,让其明白享受不上低保的原因,总之把上访苗头消灭在最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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