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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化解矛盾 刘家集乡一家人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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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0: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安徽检察官

  安徽省利辛县刘集乡刘老汉一家,本是个和和美美的家庭, 2008年4月刘某的儿子结婚需要房子,刘某同意由儿子出钱,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三间房,因为房子的归属产生了矛盾,村委会也调解了几次,但都没能调解好。2010年12月28日中午,刘某倒水时不小心溅到儿媳妇朱某身上,儿媳妇张嘴就骂,刘某就打了朱某一巴掌,儿子、儿媳妇就和刘某打起来了,刘某一怒之下就抓起红缨枪刺向儿媳妇,把朱某刺成轻伤,后刘某被刘集派出所拘留。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快过年时,冒着零下十多度的严寒,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们放弃了休息,先后三次找到刘某儿子、儿媳妇做工作,陈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他们, “对老的要孝顺,养儿才知父母恩,你们也有小孩,将来他这样对你,你是什么心情,要将心比心”,刘某儿子和儿媳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再追究刘某的责任,也一定会让家庭更加和睦。

  此案的解决使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了有机统一,一方面使案件得到依法公平公正的处理,从而案件当事人理顺情绪,接受检察执法;另一方面使矛盾纠纷得到最佳方式处理,从而化解社会对立情绪,铲除矛盾滋生和蔓延的土壤,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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