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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法院为民解忧化解群众身边“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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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0: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2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刑二庭马林庭长带队来到本县西潘楼镇张集村闫楼庄,将一份强制医疗决定书交到本村村委会,依法决定对被申请人闫将(化名)予以强制医疗。

  在这个村子里,提起闫将,真可谓让人闻名色变,妇孺老幼都知道村民闫将是个“危险人物”。1976年出生的闫将本无精神病,但自从两年前与妻子离婚后,他的精神就出了问题,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平时不犯病的时候和正常人一样,但犯病时,就经常在村子里无辜殴打他人,有时还脱了裤子在庄里走来走去,有时拿着棍、砖块追着人打,还曾扛着铡刀追着砍文建。同村村民先后有几人被闫将打伤,每次村民都会报警,警察来后将其带走,知道他是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后又将其放回。由于闫将母亲早逝,父亲常年外出不在家,两个成年的哥哥也长期不在家,只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与他一起生活,没有在身边的监护人能尽监护义务,村民多方反映这个问题也始终得不到解决,只能任由这个“定时炸弹”在村里游荡。

  2012年12月20日17时许,村民闫军在本村商店买镆时,被申请人闫将二话没说,拿着砖头朝闫军头上砸。后来村里的人把闫将拉开,闫军的头部已经多处受伤,血流不止,后经紧急救治,所幸只是轻伤。

  经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鉴定,闫将患有精神分裂症,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2月21日,利辛县人民法院根据县检察院的申请,多次到村里了解情况,同时积极联系闫将的父亲,并征求了闫将本人的意见。

  法庭审理后认为:闫将在村里无人对其监护,且肢体健全,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能力,遂依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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