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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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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7: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辛县教育局紧紧围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减负”活动,打造学生幸福成长的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以“四严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活动。

  一是严格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市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不低于80%。

  二是严格执行“三课”规定。规范课程设置,规范课时管理,坚持保证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科学制定夏季、冬季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大课间活动安排和课外活动安排表,规范课业要求,规范使用教辅材料,严格控制教辅材料的征订,坚决杜绝乱订教辅材料现象。

  三是严格规范教师行为。严禁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违规推销教辅材料的行为,各中小学校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是严格完善评价体系。继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研究、试点工作,开展对中小学学校、校长、教师的综合评价研究,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绿色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利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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