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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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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5 16: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有效预防学生乘车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期,利辛县教育局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消除学生乘车安全隐患,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为加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县教育局专门成立了利辛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包片文件规定,划分整治责任区,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此外,县教育局通过下发整治方案、召开工作会议、举办管理培训班等方式,对各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和“九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将各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与安全工作评优评先挂钩,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深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展板、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放学前一分钟教育”、致家长一封书、家访和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特别强调要教育小孩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要引导小孩和家长树立举报意识,要坚决举报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目前,针对学生乘车安全,县教育局专门编制印发了15万份“致全县中小学(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和22万份“爱心卡”,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校车准入。县教育局在严格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各项规定的基础上,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本县校车审批程序。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管理和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校车驾驶员必须到教育局接受专业知识问答审查,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过期报废或不符合校车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驾驶校车,从源头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实现校车安全“零事故”。

  四是加强信息摸排,落实日常监管。为全面掌握教育系统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县教育局多次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信息进行摸排,并将摸排情况及时向县安委会和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请求上级领导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此外,县教育局还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加强对本辖区内校车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相应工作台帐,严禁不合格校车接送学生。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近期,县教育局专门制定了《利辛县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会同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活动。重点打击和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截止目前,通过校车整治专项行动,累积整治处理无证运营、超速超员等违规接送学生车辆37辆次。

  利辛县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专项行动快、处罚力度大,在全县引起极大震动,使用校车的各学校得以迅速整改,进一步消除了学校使用校车的安全隐患。(利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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