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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退休招商局副局长实名举报大楼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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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1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利辛县退休老干部杨爱华举报称,该县共17层的“星光供销大厦”项目,在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就大张旗鼓地开工了,并列举了五条违法违规“罪状”。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被举报项目的确存在未批先建、超红线等违法情况,相关部门已监管查处。

退休副局长举报违建

  “星光供销大厦”位于利辛县人民路与五一路交口西北角,占地面积1198.46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一层,2011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已经进入装修阶段。

  然而,这栋大厦在利辛县已经退休的原招商局副局长杨爱华眼中,却是一栋问题多多的违法建筑。日前,杨爱华向星报记者出示了一份举报材料,直陈“星光供销大厦”五大“罪状”:

  “违法使用国有土地,项目未按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拍挂程序,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000余万元。”

  “未办理工程许可证,违法动工建设,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进行施工。”

  “违反国家城乡规划法,超红线违法建设。”

  “大厦工程在没有公开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

  “违反消防法规。规划要求工程与西侧居民楼消防通道应大于6米,该工程实际只有3米,北侧与居民楼只有2米的人行道,没有消防通道。”

边开工边完善手续建设

  今年68岁的杨爱华告诉星报记者,2013年5月,杨爱华向亳州市12345市长热线举报此事,利辛县规划局回复称:“经查,县城关供销社按政府安排,星光供销大厦工程采取边开工边完善手续进行建设,后确定安徽湖滨建设集团为施工单位。”

  而就杨爱华反映的违法规划的问题,利辛县城乡规划局则回复称:经核实,二楼以上挑檐及阳台占用人民路道路红线上部空间1.6~1.7米,沿五一路不占道路红线但退线不足。已建议县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一个这么大的工程,为什么能够在缺少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持续这么长时间?”杨爱华直言相关部门监管失职。

积极履职、主动监管?

  日前,星报记者先后赶到利辛县发改委、规划局,欲核实举报内容,但由于相关领导外出而无果。

  记者又来到利辛县委宣传部,表明采访意图。该县宣传部新闻科李科长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名为“关于星光供销大厦工程有关情况的说明”的材料,称县住建委规划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直积极履职、主动监管。

  说明上显示:星光供销大厦由利辛县城关供销社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给供销社使用。2012年5月,县住建委城管大队发现该工程未完善建设程序动工,责令其停工,完善相关手续。2013年1月28日,县住建委对该工程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城关供销社和安徽湖滨建设集团给予1万元处罚。2013年4月10日,该工程完善了施工许可手续。

  对于该工程超红线一事,该说明称县住建委拟进行处罚。(市场星报 记者 刘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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