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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强化城区非法客运三轮车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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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23: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是成立治理执法组,明确责任人与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采取网格化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根据城区道路情况设置18个执勤岗点,各岗点安排一个站队负责,站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交管站除留1人值班外,全员参加治理行动。按照“突出重点,堵疏结合,依法整治”的原则,把三轮车集中整治和城区客运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二是各组在2014年11月1日零时以后,对在禁行区内上路行驶和非法客运的电瓶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无牌照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发现一辆扣押一辆。扣押车辆时一律使用强制文书,作好证据收集固定。运管所处罚办做好接收移交登记,坚持耐心细致说服教育,稳步实施,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注重宣传解释,把持舆论动向。为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执法人员对围观群众进行政策解释与宣传,争取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使市民主动上前劝解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同时,主动把持舆论动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工作深入开展扫清障碍。
  四是加强监督,成立督查组。局成立由效能办、运输法规股、利城稽查站、运管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重点督查各执法组工作开展进度和执法人员履职等情况并对责任区内非法客运三轮车的违法情况,组织执法小组查处。
  五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文明执法。要求各执法组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取缔城区非法客运三轮车工作,确保达到预期整治目标。在整治工作期间,要按照统一部署互相配合,分工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统一着装,文明执法,不让违法当事人有机可乘,展现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形象。对因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利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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