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皖人社秘〔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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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年创业引导资金创业项目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团委:
为全面实施青年创业计划,进一步发挥青年创业引导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选择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工作。现就全省范围内做好青年创业引导资金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青年群体。重点支持在安徽省境内创业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人员、在校学生)、退役5年以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
二、扶持方式
根据青年创业项目需求和发展情况,提供以下三种融资扶持方式:
(一)初始创业贷款:提供免担保、免抵押贷款,重点扶持处于创业不超过2年的初期项目。单个项目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以5万—20万元为主;贷款利率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上浮利率,其上浮幅度控制在20%以内;单次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鼓励随借随还。
(二)发展创业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放大2倍的贷款,重点扶持成立不超过5年的发展期小微企业。单个项目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以50万——200万元为主;贷款利率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上浮利率,其上浮幅度控制在20%以内;单次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1年以内为主。
(三)股权投资:重点扶持创新性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创业项目,通过引导资金单独或联合投资等形式开展股权投资。单个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以100万元以内为主;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可采取普通股、优先股等形式;投资项目通过股权转让、创业团队回购、公开市场退出、清算等形式退出。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途径:项目申报分为人社部门组织推荐、团委组织推荐和创业者自行申报三种途径。
(1)人社部门组织推荐:市级人社部门重点从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留学生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民营创业园、科技创业园等)中遴选企业,或者从创办企业培训或改善企业培训中遴选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提出申请。
(2)团委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重点从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遴选获奖项目,或者从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中遴选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提出申请,由团省委统一汇总后上报。
(3)创业者自行申报: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直接向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
2.申报材料:提出申请的青年应提交以下材料(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1)《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合肥高新区)》;
(2)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发展历程、法人代表简介、股权结构及股东简介;项目及产品介绍、经营业绩、融资情况;申请引导资金产品类别、需求、主要用途等。
(3)申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名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
(二)项目推荐
市级人社部门或团省委接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推荐意见,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注意见。项目推荐重点在于核验:
(1)申请人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条件;
(2)申请人的企业在安徽省境内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三)申报材料
经人社部门、团省委推荐或个人申报的申请人自行向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合肥高新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名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包括章程修正案,历次修正案)、验资报告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股东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在校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退役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股东征信查询授权书(样式后附);
5.贷款卡、2012、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附报表科目明细);
6.企业、股东可抵押资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已有贷款合同复印件;
7.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发展历程、法人代表简介、股权结构及股东简介;项目及产品介绍、经营业绩、融资情况;申请引导资金产品类别、需求、主要用途等。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项目为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
氧吧等,以及国家明确产能过剩限制贷款等行业不在创业引导资金的扶持范围内。
2.各市人社局、财政局和团委应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积极申报,同时应加强信息沟通,避免多头申报。
3.各市人社局、团省委按季度将项目推荐情况统计表报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按季度将项目汇总表报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附件:1.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合肥高新区)
2.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项目推荐情况统计表
3.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
说明:利辛县申报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项目由团利辛县委统一审核,联系人:代辉,8818133。
附件1
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
(合肥高新区)
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我公司声明:此次申请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合肥高新区试点项目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合肥高新区
试点项目申请表
一、企业(筹)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三、股东基本情况
四、企业经营情况
五、推荐意见
附件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名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包
括章程修正案,历次修正案)、验资报告复印件;
2.法人代表及股东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在校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退役证明、就业失
业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股东征信查询授权书(样式后附);
4.贷款卡、2012、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附报表科目明细);
5.企业、股东可抵押资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已有贷款合同复印件;
6.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发展历程、法人代表简介、股权结构及股
东简介;项目及产品介绍、经营业绩、融资情况;申请引导资金产品类别、需求、主
要用途等。
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查询授权书
徽商银行 分行 支行:
本单位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涉及到本单位的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单位信用报告。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限内发生的授信业务,直至最后一笔授信业务到期为止。
范围包括:
□审核本单位贷款卡信息;
□审查本单位信贷业务申请的贷前调查,以及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审核本单位作为担保人,以及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审核本单位客户异议申请和投诉的;
□关联客户信息查询;
□审核自然人为对公客户提供担保信息。
同时授权贵行将本单位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本单位的授权书、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也不撤回。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章):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为自然人为对公客户担保,授权人由自然人签章及填写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以上空白处请填写完整,授权查询范围请在以上“□”内勾选)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查询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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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 审查本人作为担保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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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授权贵行将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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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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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以上空白处请填写完整,授权查询范围请在以上“□”内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