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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意外伤害的急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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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 11: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儿童意外伤害按其轻重可分为以下三类:
  1、迅速危及生命的如淹溺、触电、雷击、外伤大出血、气管异物、车祸和中毒等。这一类事故必须在现场争分夺秒进行抢救,防止可以避免的死亡。

  2、另一类意外伤害虽不会顷刻致命,但也十分严重如各种烧烫伤、骨折、毒蛇咬伤、狗咬伤等,如迟迟不作处理或处理不当,也可造成死亡或终生残疾。

  3、还有一类是轻微的意外伤害如小刀划破了一个小口,摔破了一点皮,烫起了一个小水泡等,这些在家里可进行简单处理,必要时到医院进行治疗。

  儿童意外伤害需要急救处理的是前两类,急救处理的原则是:


  (1)抢救生命首先要注意的是受伤儿童的呼吸、心跳是否正常。如果受伤儿童心跳、呼吸不规律,快要停止或刚刚停止,当务之急就是设法暂时用人为 的力量来帮助病儿呼吸,以其恢复自主呼吸,支持病儿心脏正常功能。在常温下,呼吸、心跳完全停止4分钟以上,生命就会岌岌可危;超过10分钟,病儿很难复 苏。因此,当病人的呼吸、心跳发生严重障碍时,如果不立即进行急救,只等送医院再救,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2)减少痛苦在现场抢救中要尽量减少病儿痛苦,以改善病情。因为意外伤害往往是严重的,如各种烧烫伤、骨折时疼痛剧烈,甚至出现休克,加重病情。因此在处理和搬运时,动作要轻柔,位置要适当,语言要温和,必要时予以镇痛、镇静药物。

  (3)预防并发症在抢救病儿时要尽量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出现和以后留下后遗症。如儿童摔伤或坠落伤时可发生脊柱骨折。当病儿脊背疼痛疑有脊柱骨 折时,应严禁让病儿走动,转运时一定用木板作担架运送。如果让病儿走动,或用绳索等软担架运送,或抱背着转送,都可能因脊椎的活动而损伤脊髓神经,造成截瘫。

  延伸阅读:造成儿童意外伤害有四大危险因素


  在人们心目中,家庭和学校是孩子最安全的地方。出人意料的是,家庭和学校恰恰是儿童遭受意外伤害最多的场所。 专家认为,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双亲照顾儿童不周、居室布局与结构不合理、健康教育缺乏、交通量剧增与交通管理脱节等。

  研究表明:儿童日常活动场所如家庭、学校、公园等是意外伤害的易发之地,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也呈增加趋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提供的资料显 示,52%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家庭,19%发生在街道,12%发生在学校。其中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多发生在家里,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多发生在学校和上 学途中,且与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和骑自行车有密切关系。

  有的专家认为:儿童意外伤害与其说是天灾,不如说是人祸,它实际上是可以预防的。“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 上停和玩。”这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谣影响了许多人。但是,10岁的孩子过马路是否必须要大人带领?通过对大量在10岁左右遭遇车祸儿童的研究发现,这个年 龄段儿童的视网膜只能同时控制1个移动物体,所以,在没有成年人的带领下让儿童单独过马路是极其危险的。

  “我们习惯根据大人的经验来判断儿童的行为,想当然地认为孩子应该怎么样,很多情况下,是侥幸心理酿成了悲剧。”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石绍华说。

  许多进口药物包括营养品都在说明书上明确要求,应当将药物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避免被儿童误食。然而,一些家长对此却十分纳闷儿:“药 是苦的,你让他吃他都不吃,他还会偷吃吗?”“又不是玩具,他难道会对药感兴趣?”实际上,很多孩子经常偷吃大人药的原因十分简单:“咬着‘咯嘣’一声, 很好玩的”“吃大人的药,我就是大人了”“爸妈不让我吃,我偏要尝尝”。近年来,由于校舍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原因导致学生大规模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在运动 中和实验课上遭遇意外伤害的个案更是不绝于耳。

  为此专家提醒:学校、家庭并不是人们习惯上认为的“安全港湾”,家长、学校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加强管理,减少容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给他们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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