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辛县第三批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 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农办〔2014〕125号)等文件要求,我办按规定程序实施受理老兽医工龄补助申请,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落实,经乡镇受理、审核、公示,县级复审,现将利辛县第三批465名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8天。如有异议,请向县畜牧兽医局反映。 投诉电话: 0558-8800380(畜牧局) 附件:利辛县第三批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审核结果公示表 利辛县老兽医工龄补助发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附件1:利辛县第三批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审核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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