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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积极开展田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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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6: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保护责任,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及《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利辛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利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县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乡、村两级设立田长、副田长;县、乡两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一是严格规划管控,二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三是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四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是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六是加强信息公开,七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八是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督。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体系;二要严格考核监督,强化督导检查;三要加大资金支持,统筹资金使用;四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法治环境。

  【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要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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