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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号 利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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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9 13: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40号)

  鉴于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出行活动。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坚持非必要不出利,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减少非必要外出。


  二、严格活动监管。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全县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线下培训、庙会等活动,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确需举办会议、活动的,应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严控人数、规模、时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


  三、开展督导检查。即日起全县所有足浴(采耳)、浴池、棋牌室、台球、电影院、网吧、电玩城、酒吧、KTV、健身房、游乐场等场所暂停营业。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对车站、物流、餐厅、宾馆、商超、快递站点、农贸市场、沿街店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予以暂停营业。


  四、做好个人防护。希望广大城乡居民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少聚集等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码核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利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18日


(来源:利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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