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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关于禁燃烟花爆竹改为限放,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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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19: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燃烟花爆竹改为限放(已办结)
来信人:马*** 来信时间:2024-01-29 16:01 信件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要提建议希望人民政府尽快修改烟花爆竹,全国人大法工委员会提出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的,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不是一禁了之一刀切这些都是属于懒政,我们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知道放烟花爆竹有危险但是可以限放呀,烟花爆竹不会污染环境污染环境的是工厂,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而不是违法行为,希望你们尽快修改把禁燃改为限放


        回复单位: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01-30 16: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诉求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上报领导研究,出台相关方案,请网友耐心等候。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安局联系电话:0558-8700750。


     【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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