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8|回复: 0

涡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3-18 15: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刘某产因冒用邻居刘某喜的银行账户进行消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回顾

      刘某产与刘某喜是同村邻居,2022年8月,刘某喜因文化程度低不熟悉微信提现流程来找刘某产帮忙,然而,刘某产却利用与被害人的邻里信任,以帮助查询银行卡到账为由,获取其身份证及农商行一卡通信息,随后,在未征得刘某喜同意的情况下,将其银行账户绑定至自己的微信账号,并诱导刘某喜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完成操作。此后两年间,刘某产以“试探性提现”为开端,持续从刘某喜账户转账或直接消费,累计金额达25552.36元。直至2024年11月26日最后一次提现300元时,其行为才被察觉。案发后,刘某产全额退赔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同时,扣押在案的作案手机被依法没收。

      法官说法

      我么法官说法:本案中,刘某产与被害人本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却因一时贪念将信任化为犯罪工具。其作案手法具有典型性:①伪装善意:以“帮忙查账”为借口降低戒心;②技术掩护: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绕过传统密码验证;③温水煮青蛙:小额高频盗刷规避即时察觉。法官提醒,个人信息与个人财产息息相关,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守好个人信息,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绝不可随意交予他人,即便是亲友邻居亦需谨慎。可以定期通过银行短信、APP查询账户明细,了解财产动态,大额收支开通实时提醒,当发现异常交易要及时处理,以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涡阳法院刑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10-2025 利辛论坛 版权所有 客服QQ:350219687  举报热线:138-1040-3259  举报邮箱:bbslixin@126.com  
皖ICP备17023346号-1 公安备案号:11011402012116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