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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宣办牵头筹办成立县网络文化协会,欢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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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09: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协会的性质与宗旨。
   本协会是由利辛县从事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组成,旨在促进全县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非赢利组织。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网络理论;团结全县网络文化单位,倡导并建立业界自律机制,制定行业经营规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行业和会员的正当权益,塑造良好行业形象;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宣传贯彻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网络文化单位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加强网络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促进网络文化建设发展。
   本协会接受中共利辛县委宣传部、利辛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利辛县社会团体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协会的主要功能和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学习国家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相关法律及网络文化传播理论,开展网络文化产品制作、生产、服务等方面交流。不断提高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水平。
   2、引导和监督网络文化行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引导业界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创建文明健康的网上精神家园。
   3、制定并实施利辛县网络文化行业自律公约,协调会员间关系,组织业内专家监督评议会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约的情况,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完善行业自律措施。
   4、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
   5、开展网络文化的调研工作,开展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理论研究,探索行业发展规律,谋划行业发展前景,向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6、开展有益于网络文化发展的各类活动,促进网络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交流;加强行业合作,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创作与生产,提供更多更好的网络文化节产品和服务。
   7、组织本行业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世界互联网先进技术以及业界管理经验。
   8、开展对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专业水平。
   9、建立和完善各项奖惩制度,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10、承担会员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协会将开设专门网站并编印《利辛县网络文化协会通讯》会刊,交流业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鞭挞网上出现的丑恶现象,通报违反自律公约的网站,引导文明办网,促进我县网络文化事业的发展。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并规定了协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章程是协会的基本法,必须坚持和维护。
   实现我县网络文化及信息服务业的健康、科学发展是协会第一要务,我们必须不懈努力。
   协会工作必须以会员为本,这是协会工作的核心,只有依靠会员,为了会员的健康发展,协会成立的愿景才能得以实现。
   协会是我们每个会员自愿共同参与成立的社团机构,协会工作的成效,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的能力的体现有赖于各成员单位的扶持配合。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会成员单位应带头发挥应有的作用,担负起相应的义务,履行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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