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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支教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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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3 18: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体委大院 于 2011-6-13 18:21 编辑

  为优化教育资源,规范教师流动管理,经研究,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城区支教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

  综合城区中小学编制缺额和各学校申报情况,拟公开选调60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支教,其中初中40人,小学20人,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表。

二、选调原则、对象及条件

1、选调原则

  选调教师本着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教育教学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全县农村(含城关镇所辖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公办教师(已选招到县城民办学校支教的教师不准报考);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以入编文件为准);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任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6月18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初中教师必须具有中教二级以上的职称;省、市、县教坛新星,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师评优、名师评比、课题研究中获奖者,2010年度考核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调。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①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②立案尚未结案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间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岗位要求

  按专业招聘、按成绩择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学科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①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②报名时填写利辛县2011年公开选调城区支教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利辛政府网下载A4纸打印),并交近期小二寸照片三张;③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报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按比例核减直到取消选调岗位。④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8日—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利辛县教育局

2、考试

①时间:7月3日上午9:00—11:30。

②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理论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50分钟。按公共理论30%,专业知识70%的比例折合成文化课考试成绩。

3、面试

  按报考志愿分学校分学科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办法,满分100分,面试由县教育局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4、选调

  根据文化课考试权重70%,面试权重30%合成总分,分层次分学科按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教育局对被选调人员办理支教调动手续。因资格问题空缺的计划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政策,严格选调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抑制不正之风,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选调工作万无一失。

2、要加强对选调工作的监督,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选调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3、严肃选调纪律,若考生作弊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考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确保这次选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本方案所列各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利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辛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利辛县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xls

利辛县2011年面向在编教师公开选调县城支教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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