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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交费就能领走违章车? 安徽利辛交警称是便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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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09: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先生进入超市之前,将车停在路边,20分钟后回来取车,却发现车不见了。经询问,原来他的车被交警拖到停车场了。王先生赶到停车场之后,没有交警来处理他的问题,他交了拖车费和停车费后就领走了车。

  虽然事情处理得不费周折,但王先生对此有不满。他说:“我宁愿受罚,可是我不仅没看到交通违法通知书,也没有见到执勤交警。这样的执法合乎程序吗?”

逛趟超市出来车没了

  9月3日,阜阳人王先生开车来到亳州市利辛县,在路过利辛县城人民中路粮油商厦超市时,他决定进去购物。随后,他将车停在路边。

  大约20分钟之后,王先生出来取车,却发现车没了。“我从超市出来后,发现车不见了。”王先生说,“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车被拖了。”可是车被拖了,王先生却没发现任何通知,“连交通违法通知书也没有”。

  经过一番询问,附近交警岗亭里的两名协警告诉王先生,他的车被交警拖到位于305省道淝河桥西边的“捷安公司停车场”了。

交拖车费停车费就放行

  王先生随即赶到了这个停车场。

  王先生说:“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说,交警已经打来电话了,只要我把证件登记一下,交150元拖车费和20元停车费就可开走车辆了。”

  王先生于是交了费用,开走了车。

  王先生回头越想越觉得郁闷。他说,从车被拖走到被放行期间,他没有见到处理此事的交警,也没见到交通违法通知书,“我认为这些不符合交警处理违章停车的程序。”

交警称此举乃便民之举

  对于王先生的疑问,9月5日,记者致电利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郭飞。郭飞称,经过了解,因为该车属于违章停车,在拖到停车场之后,“考虑到该车是外地车辆,出于便民利民的考虑,交警对于这个车辆就没进行处罚,打个电话让停车场放该车走了。”

  郭飞表示,交警部门和停车场没有利益关系。(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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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4 19: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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