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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联合执法整治接送学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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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21: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利辛县教育局会同交警大队有关人员采取蹲点守候的方式,在该县巩店镇进行了一次校车运行突击检查,共查获两辆违规超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其中,一辆车牌号为“皖S.1R495”的金龙小型客车属于新天地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核载6人,实载19人,超员200%。一辆车牌号为“皖S.DG528”的华晨金杯小型客车属于刘寨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核载9人,实载20人,超员100%。目前,两辆违规超载车辆及驾驶员已交由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处理,县教育局责令新天地幼儿园及刘寨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幼儿,如确实需要用车辆接送幼儿,需按照《利辛县校车申请审批程序》要求,购置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校车,并签订责任书,保证不超载,不超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县教育局还要求职教股在对今年民办学校的年度审验中给予这两所幼儿园不合格处罚,并安排巩店中心校对本乡镇学校的校车运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利辛县三项举措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

  一是进一步加大全县各类“校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自2013年3月28日开始,该县教育局会县同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联合执法专项活动,重点整治整治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办学单位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行为。自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共查处校车超员接送学生车辆41台。

  二是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该县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班会课等媒介和形式,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教育小孩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同时,要求学校引导小孩和家长树立举报意识,积极向当地公安交警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反映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

  三是进一步规范本县校车审批程序,严把校车审批关,确保全县校车安全工作全面、扎实、有序推进,实现校车安全“零事故”。

  利辛县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专项行动快、处罚力度大,在全县引起极大震动,使用校车的各学校得以迅速整改,进一步消除了学校使用校车的安全隐患。(利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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