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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拆除十二座轮窑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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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15: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体委大院 于 2011-4-29 15:14 编辑

来源:安徽法制网
    日前,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在孙集镇政府和王市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法拆除了十二座轮窑厂。
这十二座轮窑分别位于孙集镇和王市镇辖区内,为孙集镇孙集村孙同林,孙集镇梁营村梁苍哲、梁起林,孙集镇栗寨村孙安民,纪大洼村刁少华,孙集镇栗土楼村董睛云、许得利。王市镇王营村王明礼,王市镇朱新寨村马孟杰,王市镇刘园村马自友。
    按照省、市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该县去年已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40座,今年还要完成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44座。为强力推进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关闭拆除工作实施之前,就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工作重心前移,为圆满完成我县粘土砖瓦窑厂关闭拆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在实施中,县政府将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列入政府责任目标,进行年度考核。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对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工作进行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签订了《2011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任务数字、关闭时间、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及工作措施都进行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县政府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对按时完成关闭拆除任务的乡镇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未能按时完成关闭拆除任务或拆除不彻底的乡镇,通报批评,从而保证了全县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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