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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为全国第二批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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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23: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辛论坛讯,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民函[2014]105号),确定利辛县为全国第二批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县,第二批试点共46个市(县、区),其中安徽省只有池州市和利辛县两个试点。

  为全面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发展需要相匹配、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地区一是将建立“一普四分”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分类保障制度。本着“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分区域”的理念,按照“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地立制、分标施保”的原则和要求,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儿童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全面安排和设计儿童福利制度。“适度普惠”,是指最终建立惠及全体儿童的保障标准适度的福利制度。“分层次”,是将儿童群体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4个层次。“分类型”,是将各层次儿童予以类型区分,孤儿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养育孤儿2类;困境儿童是指自身状况存在困境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4类。“分区域”,是指全国划分为东、中、西部,因地制宜制度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儿童补贴制度。“分标准”,是指对同类型的儿童予以同标准的福利保障。“分层推进”,就是区分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四个层次,依次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分类立标”,就是区分不同类型的儿童,确立不同的保障标准。“分地立制”,就是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分标施保”,就是按照确立的保障标准,实施好保障工作。二是建立儿童福利工作指导和服务体系。坚持福利制度和福利服务并重,既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建立惠及不同类型儿童的补贴制度,又切实加强服务机构的布局和建设,努力为儿童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定期探访儿童等专业化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作用,切实履行政府保护儿童权益的职责,又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形成儿童福利服务社会化的生动局面。

  据了解,利辛县之所以被定为全国试点县,缘于近几年来利辛县在孤残儿童救助方面的成功经验,国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领导多次调研、指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利辛县孤残儿童救助工作经验曾在全国性的孤残儿童救助座谈会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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