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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利辛县水环境、水生态、水利工程,城乡经济发展变化等相关内容的照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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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14: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征集照片的通知

  为呈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我县定于2015年11月18日参加中国水博览会,大力宣传“皖北水乡、淮上江南”的利辛名片,进一步发展旅游业,促进招商引资。现特向全县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征集反映我县水环境、水生态、水利工程建设,城乡经济发展变化等相关内容的照片。
   
一、征集内容
社会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反映我县在生态水环境治理、城乡发展建设等领域的各个时期的新老照片。具体包括:
1、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利辛县发生的重要事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如茨淮新河开挖等)、旅游景区、县景老巷、老建筑、民俗风情、民间工艺等方面的新老照片。
2、反映具有纪实性老照片,如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村镇等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老照片(突显出水环境治理效果的优先选用)。
二、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1、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扫描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数量不限。所有照片均可以实物提交至利辛县水务局(利辛县人民南路92号,邮编:236700),邮寄请参照上述地址。电子文件图片需jpg或gif格式,分辨率一般不低于300dpi。
2、照片须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姓名、电话,以便联系。
3、所有征集的照片由主办方登记、备案、保存,待扫描、翻拍后原件退还给作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老照片经采用后,给予从优奖励。
4、凡是征集到的老照片,所有权和著作权仍归原作者所有,活动主办方在开展的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拥有免费翻拍、展览和使用权。
5、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利用图象软件生成或提交未知来源的网络照片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6、联系人:胡阳,电话:0558-8852367、13905686755,或以电子版本通过电子邮箱提交至邮箱:lxshuiwu@163.com
7、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利辛县水务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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