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12月9日(通讯员 检飞)喝酒时揭开瓶盖偶尔能够中奖,便打起兑奖标签的歪主意。先后从外地印制大量假冒的兑奖标签骗取他人巨额钱财。近日,该犯罪团伙经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依法对邵某等人以诈骗罪作出判决。
2010年9月,邵某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以3000元的价格,从虞某处印制了约50000个假冒的古井贡酒利辛代理点“前王商贸”况奖标签。后邵某将其中的2500多个以每个7元的价格卖给刘某,余下的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冯某。
2010年10月到2011年1月,冯某将这些假冒的兑奖标签交给刘某梅,由刘某梅以每个15元的价格多次到古井贡酒利辛代理点兑换现金70500元。
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刘某让刘某艳拿着假冒的“前王商贸”标签,以每个15元的价格多次从古井贡酒利辛代理点兑换现金共11025元。
邵某还先后印制假冒的高炉家酒“品牌信息反馈卡”兑奖卡、红盖、白盖兑奖卡、圆形兑奖卡以及“来250ML酒一瓶”兑奖纸到高炉家酒代理商处骗取5次共计2万余元。
近日,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五万元,依法对冯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三万元,依法对刘某梅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元,依法对刘某艳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依法对刘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依法对赵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依法对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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