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利用担任村主任的职务之便,在违法建房、小孩入户以及殡葬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六万元,近日,经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2005年至2014年,赵某先后担任利辛县望疃镇赵长郢村村主任、长河村村主任。在担任村主任期间,村民李某等人在自己的可耕地上违法建房被望疃镇土地管理所查处后处于停建状态。李某等人找到赵某,让其帮忙与镇土地管理所协调关系,并先后送给赵某4.6万元,赵某表示同意帮忙。后在赵某的帮助下,李某等人顺利建成房子。此外,赵某还在村民小孩入户口以及殡葬方面收受贿赂1.4万元。
案发后,赵某退出赃款3万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潘书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