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登陆
用QQ登陆
注册
找回密码
开启辅助访问
[去乡镇村店]
江集镇
旧城镇
刘家集乡
城关镇
阚疃镇
张村镇
望疃镇
新张集乡
巩店镇
孙集镇
王市镇
孙庙乡
王人镇
中疃镇
展沟镇
胡集镇
大李集镇
马店孜镇
西潘楼镇
程家集镇
纪王场乡
永兴镇
汝集镇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发帖际遇
快捷导航
首页
BBS
利辛快讯
图说利辛
利辛招聘
利辛公益
最新
门户
利辛新闻
爆料
公益
出租
吃喝玩乐
求助
商家
求租
信息
利辛招聘
家装
业主
图说利辛
车友
广告
社区
利辛教育
维权
进城
婚嫁
心情
新农村
利辛乡镇
他乡
骑行
二手
亲子
提建议
利辛论坛
»
首页
›
利辛生活
›
利辛快讯
›
利辛县“甲醛猪血”案主犯一审获刑2年
广播台
自定义超链接
自定义超链接
自定义超链接
自定义超链接
自定义超链接
自定义超链接
安徽省青少年软式棒垒
亳州市委第二提级巡察
利辛:张吉明与吉井淳
2024年亳州药博会总体
2024年利辛中小学报名
返回列表
发帖
查看:
2039
|
回复:
0
利辛县“甲醛猪血”案主犯一审获刑2年
[复制链接]
体委大院
体委大院
当前离线
积分
1477
发表于 2012-2-17 14: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新华网合肥2月17日电 为了让猪血不易变质腐烂,竟然将猪血在有毒有害的甲醛溶液中浸泡后再对外出售。安徽利辛县“甲醛猪血”案16日在利辛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振坤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利辛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2010年10月开始,刘振坤、李英夫妇二人大量购买猪血,并将猪血进行加工。为了让猪血半成品色泽美观,不易变质,刘振坤购买了甲醛,配制成有毒、有害的甲醛溶液,将猪血半成品浸泡在甲醛溶液中。至2011年9月,共加工生产含有甲醛的猪血10多吨,销售给李某等多名食品经营户,经营户再以食用“鸭血”对外销售。2011年9月,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检查发现,所查处的“鸭血”中含有甲醛成分,认为此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遂将此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振坤、李英夫妇在食品中故意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李英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主动退出非法所得,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振坤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判处李英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罚金2万元,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程士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热门推荐
安徽省青少年软式棒垒
亳州市委第二提级巡察
利辛:张吉明与吉井淳
2024年亳州药博会总体
•
=五粮液集团金六福酒业招募
•
电脑公司招维修技术员及学
•
2017·利辛论坛网感谢一路
•
利辛博锐特灯改
•
利辛专业办公设备芯片级维
•
利辛农村有种美味叫地蕨皮
利辛要闻
|
利辛贴吧
|
Archiver
|
手机版
|
小黑屋
|
利辛摄影
|
人在他乡
|
利辛新农村
|
房产信息
|
利辛教育
|
人才招聘
|
利辛广告
|
利辛乡镇
|
意见建议
|
Copyright © 2010-2024
利辛论坛
版权所有 客服QQ:350219687 举报热线:138-1040-3259 举报邮箱:bbslixin@126.com
皖ICP备17023346号-1
公安备案号:11011402012116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