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
一、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
(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政府配套补助标准每人580元,合计每人筹集900元。
二、参保对象
1.利辛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无固定职业长期居住在我县的外来人员(包括非本地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
2.我县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应随家长一起参保。
三、享受个人缴费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政府实行分类分标准资助参保。⑴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供养人员(五保户)、孤儿、救助站救助人员,政府全额资助320元;⑵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政府定额资助240元;⑶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员和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政府定额资助160元,个人缴费160元;⑷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政府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40元;⑸对残联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员,政府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40元;⑹对艾滋病防治部门认定的艾滋病感染者,政府全额资助320元;⑺对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政府全额资助320元;⑻对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奖扶特扶人员政府全额资助320元;⑼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政府全额资助320元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对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人员,个人参保不需要缴费。
(二)对不享受政府资助或享受政府定额资助的城乡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亳州医保”、“皖事通”APP自行缴纳;也可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到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设立的缴费代办点缴纳。
五、医保待遇享受
(一)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二)原则上参保缴费结束后,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新增(变更属性)或退出参保对象,除政策原因外已缴费的不予退费。
(三)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1-11-18 10:47 信息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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