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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法院温情调和一起七旬老人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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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1 13: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官你好,我要离婚,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近日,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来到利辛法院阚疃法庭起诉离婚。

        法官向原告马某了解到,原、被告系重组家庭,1995年经人介绍后开始与被告孔某共同生活并登记结婚。在生活中,原告马某不仅将被告孔某与其前妻生育的子女抚养长大并为其操办婚礼,而且在被告孔某生病期间更是对其无微不至地照顾。但被告无视原告的付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在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被告孔某进行调和,告知孔某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扶持、互相关爱,作为丈夫,要关心、关爱和帮助妻子,同时发生矛盾时要多沟通交流,共同处理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在双方都说出心里话后,孔某羞愧得低下了头,并向马某承诺,在以后的生活中会多体谅和理解马某的不易,与马某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9月18日上午,马某在孔某的陪同下早早地等在了法庭门口表示撤诉,并对法官表示了感谢。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来源: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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