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亳州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亳州市6个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6个)
1.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亳州市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3.涡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4.蒙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5.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
6.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相关要求(一)以上全市6个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4月11日
来源:利辛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