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关注:“安徽省利辛县司法局局长李绍敬包庇、袒护贪腐分子宋伟一案”的最新进展
尊敬的各位网友:
我叫孙明星,中共党员,系安徽省利辛县巩店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为利辛县司法局局长李绍敬包庇、袒护宋伟贪腐一案,我遭受不白之冤后,曾于2011年初开始在网上公开曝光,事情不但没有结果,他们反而在2011年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册时公然报复我,找借口不给我上报执业证年度注册,反而给贪腐分子宋伟上报注册,我依法向省、市司法厅、局申诉后,并在网上信访,宋伟的执业证才没办下来,我们县广大法律工作者都知道此事,在这情况下,又迫于上级的压力,利辛县司法局开始做我的工作,让我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息访并不再在网上发帖才同意给我补办执业证年度注册,11年9月18日在利辛县司法局负责信访的领导协调下,我在协调意见书上签字(见承诺书),利辛县司法局于11年10月1日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作了答复,主要内容为:1、把宋伟的工作调整到巩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注:每月1000元县财政补贴),宋伟不再到法律服务所工作。2、给我补办执业证。(但该答复却自欺欺人的否认宋伟的违法违纪行为)(见附件)。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11年11月4日我才拿到补办的执业证书,11年11月8日却发现宋伟在另一处挂上了法律服务所的牌子并公然打上其手机号码(见附件,这牌子可能在中国都独一无二),一问才知道利辛县司法局再一次给宋伟上报了注册材料,他的执业证也补办好了??? 有正义感的网友请看清了,利辛县司法局在自己打自己嘴巴,一面答应我不再让贪腐分子到法律服务所工作好让我息访,一面又瞒天过海给贪腐分子重新办理了执业证让他在另一个地方挂牌工作,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见利辛县司法局如此出尔反尔,报复我不给我注册后我都再让了一步,现其又如此背信弃义!!!为此,我实在想不通,广大网友请想一想,此事放在自己身上该怎么办???于是我再次向省、市司法厅局发函并走访,他们分别给我专门下发公函,让利辛县司法局处理、让按照信访程序办理,我因不服利辛县司法局11年10月1日(但网上答复日期是11年10月25日)作出的“答复意见书”其中认定宋伟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结论,于11年11月18日向国家信访局网站提交了“复查申请”,我们广大网民都明白,复查的法定期限是一个月,但11年12月2日转交到利辛县信访局后,现在已经五个多月了,我多次追办至今无果!!!(见在国家信访局网站的截屏)。这期间贪腐分子放出话来:要如何如何报复我等,我始终不畏惧!!!我到要看看他是如何报复的!!!见威胁不成,利辛县司法局派专人做我的工作,我坚决要求按利辛县司法局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的答复办理,于是利辛县司法局才在12年3月10日专门给我出具了上报吊销宋伟执业证的文件(见附件),本想着这次能够兑现,没想到的是贪腐分子宋伟到李绍敬局长办公室之后,事情又起了戏剧性的变化,在市司法局让利辛县司法局上报认定宋伟违法违纪的补充材料后,利辛县司法局推脱至今不报,并且非要巩店法律服务所研究上报,请问利辛县司法局作出的上述答复和吊销宋伟执照的文件及多次回复,让巩店法律服务所作出了吗???(况且该所没有负责人就连公章都是司法所代管的),我多次要求利辛县司法局上报无果,这期间李绍敬局长还让王人所的同志做我的工作,在他们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我又与利辛县司法局分管信访的要求按12年3月10日的文件办理也无果。
原来关注过我的帖子的网友们都明白:10年8月份,我们一年一度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照注册后,上级责令让我们同一个法律服务所的副主任宋伟停止执业,但我的执照却无故被利辛县司法局扣留,我自己要、托人要都不给,非让我写保证不可。原因之一是:宋伟因利用职务的便利,设计拆散当事人高虎的家庭并与其家属陈利娟于09年2月12日非法生子陈文康,09年4月17日其又给他们写好离婚协议(见协议)让他们自己到民政局离婚,09年9月3日宋伟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到高虎庄前把陈利娟母子接走包养至今,受害人到处告宋伟了(见附件);原因之二是:07年宋伟处理五保户韩子武与养子王丙礼之间的赡养纠纷时索要韩子武的“48两”大明银元宝一枚,并把其养子给付的4500元赡养费占为己有后贪污,韩子武自己去要并托几个人向他要都不给,无奈韩子武于10年7月12日到利辛县检察院举报,检察院当即立案并当即传唤宋伟,其承认此事并在10年7月14日通过检察院退回韩子武银元宝(未依法鉴定价值作为定案的依据)和4500元赡养费(见利辛县司法局的回复),但检察院于10年8月2日给韩子武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可是韩子武不服在法定的时间内的10年8月4日就依法通过邮局寄送了“复议申请书”(见附件),但到现在检察机关也没有结论,可以说宋伟到现在仍然是“犯罪嫌疑人”。宋伟的贪腐行为都是利辛县司法局擅自扣留我的执照后我调查后才清楚的,之后我就质问他们宋伟贪腐为什么没有事,为什么让我写保证?我保证什么?为此我实在想不通,因宋伟贪腐受害人控告他利辛县司法局却迁怒于我?!没想到利辛县司法局竟然如此的颠倒黑白、如此的包庇、袒护贪腐?!当时只觉得热心沸腾,正义感油然而生!!!我本身就是搞法律服务的,平时都是帮助别人维护合法权益,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就是换作任何人都会与我一样挺身而出的!!!(但是,在我决定出手后才发现事情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真的没有想到贪腐分子在现在我们正走向法制化的国家还有如此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我真的没想到司法局里竟然不讲法、更不讲理!!!)
因此,我才于10年9月3日按司法部颁布的“两个办法”开始向亳州市司法局、省司法厅提交申诉,至今已近二年的时间,贪腐分子仍然逍遥法外、仍然在利辛县司法局的袒护下执业。我一个搞法律服务的想伸张正义都这么难,那么不懂法律的百姓要想伸张正义不是比登天还难吗???看来,“温家宝总理讲的贪污、腐败问题不能解决,将是一个影响我国长治久安的大问题的话”是真理。
利辛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其成立的调查组,根本不是调查,实际上是处处为贪腐分子开脱、掩盖,但他们却是鬼迷心窍、掩耳盗铃、欲盖弥彰,因为事实终究是无法掩盖的。对宋伟包养“二奶”之事,利辛县纪委同样不依法办事,出具了“与事实不负”的结论,被利辛县司法局作为为宋伟开脱的救命稻草,我多次质问他们事实到底是什么?始终没人回答!我多次要求利辛县司法局依法责令让宋伟自己做出保证:已经入户的“陈文康”是不是他的?宋伟绝对不敢写,利辛县司法局也不让他写,因为“陈文康”总有一天要露面!!!对宋伟贪污五保户韩子武赡养费索要银元宝之事,利辛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涉案的银元宝(他们说是玩物,网友都明白:如果是玩物要从检察院退吗?话又说回来没鉴定怎么能说是不是玩物)在没做鉴定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在案发后把银元宝退回受害人;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其收到后(见邮局查询证明)又始终不予理睬;对宋伟的违纪行为不依法作出“检察建议”。但同样在检察院没作出复议结论之前,宋伟仍然是“犯罪嫌疑人”,利辛县司法局凭什么就一直坚持宋伟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调解案件的期限是三个月,宋伟贪污赡养费近四年,当事人自己要并托人向他要他都不给,直到案发后才通过检察院退回赃款赃物的行为,这不是严重违反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违法违纪行为是什么???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宋伟却故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取得的条件是“遵守法律、品行良好”,宋伟的贪腐行为却是执法犯法、品质败坏,他已经丧失了做法律工作者的资格了,别说是做法律工作者了,就是做一个普通老百姓也不够格;第三十七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第三十八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应当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第四十四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应当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执业声誉和社会形象。上述规定就是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宋伟的贪腐行为,就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按照上述办法的第五十五条第十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宋伟依法理应被开除。利辛县司法局凭什么不执行司法部的“两个办法”,一直坚持说:宋伟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这不是明显的包庇、袒护是什么???
敬请广大网友注意了:就在我要求利辛县司法局尽快执行2011年10月1日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答复我的不再让宋伟到法律服务所工作和2012年3月10给我的吊销宋伟执业证的文件时,利辛县司法局有人竟然吃了天胆通过利辛县委、政府信访局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把国家信访局管理的网上信访网站内答复内容给偷梁换柱而案号还是一样的,把利辛县司法局原给我的答复内容给换掉了,就比喻为:一个头一个身子才是一个真正的人,现在狼身强占人身的位置用的仍是人头。这是多么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们这些人拿着国家的钱,却干着公然与国家与人民做对的事,他们胆大包天、肆意妄为、公然对抗国家的法律,是可忍孰不可忍!!!但他们哪里知道,我及时保存有相关的截屏和答复(见附件)!!!我有相关证据在手,不然我也不会在网上公开的!!!宋伟这小小的贪腐分子到底有多大的能量???下从利辛县司法局、信访局及相关单位,上到国家信访局都有人在包庇、袒护他,都有人在为其开脱!!!这到底是为什么???他们之间是不是有利益在驱动???他的后台是不是有“文强”般的势力???但是“文强”也没大过法!!!也没有共产党的威力大!!!国家信访局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家在广大人民中的形象,他们擅自更改答复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应该说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们的阴谋诡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后,竟恼羞成怒,扬言要如何报复我!!!但我是绝对不会向恶势力低头的!!!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到此,广大网友都清楚了吧:利辛县司法局你有理由不认定宋伟违法违纪、不执行吊销宋伟执业证的文件,那么为什么要到国家信访局改自己的答复呢???如果说利辛县司法局没人参与此事,为什么信访局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把司法局的答复内容篡改了吧,难道信访局的具办人是有病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他们正是为了达到继续包庇宋伟的目的,但其却不知自己是掩耳盗铃,欲盖弥彰!!!
我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但我这个人却是坚持真理坚决不动摇的人,只要是我认准的真理就是“天皇老子”我也不怕!!!我是不会向不法势力低头的!!!他们执法犯法通过国家信访局篡改答复后,我曾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无果!!!无奈才再次在网上曝光的,网友都明白,我也不想这样做!!!但往往上梁山都是逼的啊!!!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利最好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因此:我依法实名在网站上公开曝光!!!请广大热心、有正义感、正气感的网友予以关注!!!
2012年5月5日 电话:1396577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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