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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关注:司法局局长李绍敬包庇、袒护贪腐分子宋伟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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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0: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敬请关注:“安徽省利辛县司法局局长李绍敬包庇、袒护贪腐分子宋伟一案”的最新进展


尊敬的各位网友:

  我叫孙明星,中共党员,系安徽省利辛县巩店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为利辛县司法局局长李绍敬包庇、袒护宋伟贪腐一案,我遭受不白之冤后,曾于2011年初开始在网上公开曝光,事情不但没有结果,他们反而在2011年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册时公然报复我,找借口不给我上报执业证年度注册,反而给贪腐分子宋伟上报注册,我依法向省、市司法厅、局申诉后,并在网上信访,宋伟的执业证才没办下来,我们县广大法律工作者都知道此事,在这情况下,又迫于上级的压力,利辛县司法局开始做我的工作,让我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息访并不再在网上发帖才同意给我补办执业证年度注册,11年9月18日在利辛县司法局负责信访的领导协调下,我在协调意见书上签字(见承诺书),利辛县司法局于11年10月1日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作了答复,主要内容为:1、把宋伟的工作调整到巩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注:每月1000元县财政补贴),宋伟不再到法律服务所工作。2、给我补办执业证。(但该答复却自欺欺人的否认宋伟的违法违纪行为)(见附件)。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11年11月4日我才拿到补办的执业证书,11年11月8日却发现宋伟在另一处挂上了法律服务所的牌子并公然打上其手机号码(见附件,这牌子可能在中国都独一无二),一问才知道利辛县司法局再一次给宋伟上报了注册材料,他的执业证也补办好了??? 有正义感的网友请看清了,利辛县司法局在自己打自己嘴巴,一面答应我不再让贪腐分子到法律服务所工作好让我息访,一面又瞒天过海给贪腐分子重新办理了执业证让他在另一个地方挂牌工作,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见利辛县司法局如此出尔反尔,报复我不给我注册后我都再让了一步,现其又如此背信弃义!!!为此,我实在想不通,广大网友请想一想,此事放在自己身上该怎么办???于是我再次向省、市司法厅局发函并走访,他们分别给我专门下发公函,让利辛县司法局处理、让按照信访程序办理,我因不服利辛县司法局11年10月1日(但网上答复日期是11年10月25日)作出的“答复意见书”其中认定宋伟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结论,于11年11月18日向国家信访局网站提交了“复查申请”,我们广大网民都明白,复查的法定期限是一个月,但11年12月2日转交到利辛县信访局后,现在已经五个多月了,我多次追办至今无果!!!(见在国家信访局网站的截屏)。这期间贪腐分子放出话来:要如何如何报复我等,我始终不畏惧!!!我到要看看他是如何报复的!!!见威胁不成,利辛县司法局派专人做我的工作,我坚决要求按利辛县司法局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的答复办理,于是利辛县司法局才在12年3月10日专门给我出具了上报吊销宋伟执业证的文件(见附件),本想着这次能够兑现,没想到的是贪腐分子宋伟到李绍敬局长办公室之后,事情又起了戏剧性的变化,在市司法局让利辛县司法局上报认定宋伟违法违纪的补充材料后,利辛县司法局推脱至今不报,并且非要巩店法律服务所研究上报,请问利辛县司法局作出的上述答复和吊销宋伟执照的文件及多次回复,让巩店法律服务所作出了吗???(况且该所没有负责人就连公章都是司法所代管的),我多次要求利辛县司法局上报无果,这期间李绍敬局长还让王人所的同志做我的工作,在他们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我又与利辛县司法局分管信访的要求按12年3月10日的文件办理也无果。

  原来关注过我的帖子的网友们都明白:10年8月份,我们一年一度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照注册后,上级责令让我们同一个法律服务所的副主任宋伟停止执业,但我的执照却无故被利辛县司法局扣留,我自己要、托人要都不给,非让我写保证不可。原因之一是:宋伟因利用职务的便利,设计拆散当事人高虎的家庭并与其家属陈利娟于09年2月12日非法生子陈文康,09年4月17日其又给他们写好离婚协议(见协议)让他们自己到民政局离婚,09年9月3日宋伟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到高虎庄前把陈利娟母子接走包养至今,受害人到处告宋伟了(见附件);原因之二是:07年宋伟处理五保户韩子武与养子王丙礼之间的赡养纠纷时索要韩子武的“48两”大明银元宝一枚,并把其养子给付的4500元赡养费占为己有后贪污,韩子武自己去要并托几个人向他要都不给,无奈韩子武于10年7月12日到利辛县检察院举报,检察院当即立案并当即传唤宋伟,其承认此事并在10年7月14日通过检察院退回韩子武银元宝(未依法鉴定价值作为定案的依据)和4500元赡养费(见利辛县司法局的回复),但检察院于10年8月2日给韩子武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可是韩子武不服在法定的时间内的10年8月4日就依法通过邮局寄送了“复议申请书”(见附件),但到现在检察机关也没有结论,可以说宋伟到现在仍然是“犯罪嫌疑人”。宋伟的贪腐行为都是利辛县司法局擅自扣留我的执照后我调查后才清楚的,之后我就质问他们宋伟贪腐为什么没有事,为什么让我写保证?我保证什么?为此我实在想不通,因宋伟贪腐受害人控告他利辛县司法局却迁怒于我?!没想到利辛县司法局竟然如此的颠倒黑白、如此的包庇、袒护贪腐?!当时只觉得热心沸腾,正义感油然而生!!!我本身就是搞法律服务的,平时都是帮助别人维护合法权益,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就是换作任何人都会与我一样挺身而出的!!!(但是,在我决定出手后才发现事情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真的没有想到贪腐分子在现在我们正走向法制化的国家还有如此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我真的没想到司法局里竟然不讲法、更不讲理!!!)

  因此,我才于10年9月3日按司法部颁布的“两个办法”开始向亳州市司法局、省司法厅提交申诉,至今已近二年的时间,贪腐分子仍然逍遥法外、仍然在利辛县司法局的袒护下执业。我一个搞法律服务的想伸张正义都这么难,那么不懂法律的百姓要想伸张正义不是比登天还难吗???看来,“温家宝总理讲的贪污、腐败问题不能解决,将是一个影响我国长治久安的大问题的话”是真理。

  利辛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其成立的调查组,根本不是调查,实际上是处处为贪腐分子开脱、掩盖,但他们却是鬼迷心窍、掩耳盗铃、欲盖弥彰,因为事实终究是无法掩盖的。对宋伟包养“二奶”之事,利辛县纪委同样不依法办事,出具了“与事实不负”的结论,被利辛县司法局作为为宋伟开脱的救命稻草,我多次质问他们事实到底是什么?始终没人回答!我多次要求利辛县司法局依法责令让宋伟自己做出保证:已经入户的“陈文康”是不是他的?宋伟绝对不敢写,利辛县司法局也不让他写,因为“陈文康”总有一天要露面!!!对宋伟贪污五保户韩子武赡养费索要银元宝之事,利辛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涉案的银元宝(他们说是玩物,网友都明白:如果是玩物要从检察院退吗?话又说回来没鉴定怎么能说是不是玩物)在没做鉴定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在案发后把银元宝退回受害人;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其收到后(见邮局查询证明)又始终不予理睬;对宋伟的违纪行为不依法作出“检察建议”。但同样在检察院没作出复议结论之前,宋伟仍然是“犯罪嫌疑人”,利辛县司法局凭什么就一直坚持宋伟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调解案件的期限是三个月,宋伟贪污赡养费近四年,当事人自己要并托人向他要他都不给,直到案发后才通过检察院退回赃款赃物的行为,这不是严重违反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违法违纪行为是什么???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宋伟却故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取得的条件是“遵守法律、品行良好”,宋伟的贪腐行为却是执法犯法、品质败坏,他已经丧失了做法律工作者的资格了,别说是做法律工作者了,就是做一个普通老百姓也不够格;第三十七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第三十八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应当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第四十四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应当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执业声誉和社会形象。上述规定就是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宋伟的贪腐行为,就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按照上述办法的第五十五条第十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宋伟依法理应被开除。利辛县司法局凭什么不执行司法部的“两个办法”,一直坚持说:宋伟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这不是明显的包庇、袒护是什么???

  敬请广大网友注意了:就在我要求利辛县司法局尽快执行2011年10月1日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答复我的不再让宋伟到法律服务所工作和2012年3月10给我的吊销宋伟执业证的文件时,利辛县司法局有人竟然吃了天胆通过利辛县委、政府信访局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把国家信访局管理的网上信访网站内答复内容给偷梁换柱而案号还是一样的,把利辛县司法局原给我的答复内容给换掉了,就比喻为:一个头一个身子才是一个真正的人,现在狼身强占人身的位置用的仍是人头。这是多么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们这些人拿着国家的钱,却干着公然与国家与人民做对的事,他们胆大包天、肆意妄为、公然对抗国家的法律,是可忍孰不可忍!!!但他们哪里知道,我及时保存有相关的截屏和答复(见附件)!!!我有相关证据在手,不然我也不会在网上公开的!!!宋伟这小小的贪腐分子到底有多大的能量???下从利辛县司法局、信访局及相关单位,上到国家信访局都有人在包庇、袒护他,都有人在为其开脱!!!这到底是为什么???他们之间是不是有利益在驱动???他的后台是不是有“文强”般的势力???但是“文强”也没大过法!!!也没有共产党的威力大!!!国家信访局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家在广大人民中的形象,他们擅自更改答复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应该说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们的阴谋诡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后,竟恼羞成怒,扬言要如何报复我!!!但我是绝对不会向恶势力低头的!!!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到此,广大网友都清楚了吧:利辛县司法局你有理由不认定宋伟违法违纪、不执行吊销宋伟执业证的文件,那么为什么要到国家信访局改自己的答复呢???如果说利辛县司法局没人参与此事,为什么信访局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把司法局的答复内容篡改了吧,难道信访局的具办人是有病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他们正是为了达到继续包庇宋伟的目的,但其却不知自己是掩耳盗铃,欲盖弥彰!!!

  我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但我这个人却是坚持真理坚决不动摇的人,只要是我认准的真理就是“天皇老子”我也不怕!!!我是不会向不法势力低头的!!!他们执法犯法通过国家信访局篡改答复后,我曾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无果!!!无奈才再次在网上曝光的,网友都明白,我也不想这样做!!!但往往上梁山都是逼的啊!!!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利最好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因此:我依法实名在网站上公开曝光!!!请广大热心、有正义感、正气感的网友予以关注!!!

  2012年5月5日  电话:1396577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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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0: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省信访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国家信访局 ( 2012-02-29 16:37:18 )


徐立全强调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2月28日,安徽省信访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梁卫国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出席会议。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王唯作工作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宓建毅宣读表彰决定。

  徐立全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信访工作的显著成绩。他指出,去年全省信访形势呈现“四下降一好转”的良好态势,有力地服务了中心,支持了大局,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同时,全省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依然复杂艰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把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及时、就地、依法、妥善解决。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建立健全解决信访疑难复杂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继续开展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市、县、乡都要建立联合接访中心,全面开展联合接访。切实改进执法司法工作,全面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徐立全强调,今年的信访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坚强有力、行动上扎实有效,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信访秩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奋力推进美好安徽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梁卫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迅速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形势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狠抓重点工作推进,以“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为载体,切实把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落实好,在继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上下功夫,加大从政策层面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千方百计把源头问题治理好。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责任到位确保工作到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省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省委省政府表彰了2011年度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淮北市、池州市、宣州区、全椒县和省人社厅负责同志作了经验介绍。各市、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信访局局长,省纪委及省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400余人参加了会议。(安徽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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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1: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就是明显的腐败导致的。只是楼主是法律工作者,给曝光出来了。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就是:司法局长腐败,但司法局长又是司法公正的执行者。但是司法局长在执法过程中腐败,所以楼主的正当要求,是没有办法实现的。文中也提到到上一级和更高一级别的司法机构反应,但是可悲的是,这些高一级别的司法机构推脱责任,无作为,把案子以走流程的理由退回给利辛县司法局,这又回到了起点。永远没有结果的案子。

 但作为一个活在当下的老百姓,我想说的是,正义还是有的,只是正义就像乌云里太阳,只有冲破层层阻碍,才能让正义大白于社会。我也对上级政府部门盼有希望。希望政府给百姓一个公平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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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0 20: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南风 发表于 2012-5-9 11:32
  这个案子,就是明显的腐败导致的。只是楼主是法律工作者,给曝光出来了。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就是:司法局 ...

谢谢您的理解与关注!!!您所将的句句是金玉良言,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他们把我逼到这一步,我就坦然面对!我是始终都坚信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的,正如陈毅元帅所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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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20: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伟人曾说过:古来今往,靠阴谋诡计成就大事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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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0: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足常乐 发表于 2012-5-10 20:08
谢谢您的理解与关注!!!您所将的句句是金玉良言,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他们把我逼到这一步,我就坦然 ...

希望早日听到你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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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1 11: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认清形势 坚定信心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贺国强

  《 人民日报 》( 2012年05月21日  02 版)

  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是统一思想、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社会上存在一些不同认识,既有人过高估计成绩,存在盲目乐观倾向;也有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存在悲观失望情绪;国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则竭力利用腐败问题歪曲、否定我们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政治制度。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特别是用“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科学概括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之一。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9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艰辛探索,取得了重大成就。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我们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近年来,中央在全党相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我们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命名一批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组织“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等,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我们坚持把健全制度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制定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一批重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后,我们及时将有关任务分解落实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与单位,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在抓制度建立的同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

  我们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着力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前移监督关口。通过加强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其他形式的公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等,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规范透明。比如,巡视工作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颁布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把巡视确立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巡视工作边实践边探索,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中央巡视组共完成对30个省(区、市)、12家中央金融单位和13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向中央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64条,向被巡视地区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321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交了一批反映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省(区、市)、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也积极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巡视。通过开展巡视工作,有力推动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我们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以及财税、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2010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南京市召开了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基层创造的一批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

  我们坚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通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认真解决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基金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比如,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共纠正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2.3万个,涉及金额175.5亿元;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约4.6万个;取消教育收费项目3764项,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6亿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16.5万件;查处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违纪违法问题9800多件,涉及金额82亿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我们注重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3.5万件,结案44.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607人,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和党纪政纪处分人数逐年增长;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50244件,涉案金额125.4亿元。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刘志军、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宋勇、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重要影响的案件。通过查办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在加大办案力度、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我们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肃办案纪律、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使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我们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健全“一案两报告”等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和情况通报,有针对性地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力求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深化一批改革的效果。我们坚持讲求政策策略,把握总体形势,改进宣传报道,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这些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地保证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据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2003年为51.9%,2008年为65.5%,2010年达到70.6%;人民群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2003年为68.1%,2008年为81.6%,2010年达到83.8%,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国际社会也对我国的反腐败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国的反腐败成绩是“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温饱问题、极大地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

  第二,要清醒认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在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主要表现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矿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 “一把手”腐败问题仍然严重。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16082人,其中,处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一把手”3362人,占同期处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的38.4%。同时,一些基层管理部门和基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增多。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共处分基层站所工作人员38464人。比如,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利用职权违规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同时犯有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违纪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三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比如,首都机场(微博)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贪污公款8250万元,索要、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661万元;先后多次到境外赌博,赌资特别巨大。李培英被依法判处死刑。

  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比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经济上贪得无厌,为谋取个人私利不择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元;生活上极其糜烂。王益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五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大案要案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的一个领导班子中多人被查处。比如,在安徽省古井集团高管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效金,集团副总裁、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运杰,古井贡酒股份公司总经理甘绍玉等10名高管人员涉案。王效金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六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比如,商务部条法司原巡视员郭京毅单独或伙同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多名司局级干部,以及一些中介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各自在外资审批、监管、服务等方面的权力,通过正常工作协调机制相互串通勾结谋取私利,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高度的隐蔽性。郭京毅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甚至失职渎职、酿成严重后果。比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莜萸,“监守自盗”,除利用职权收受贿赂600多万元外,还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且疏于职守、部署不周、监管不力,致使药品注册管理秩序混乱,全国假药劣药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郑莜萸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城市管理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粗暴执法,甚至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一些领导干部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超标准住房、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屡禁不止,等等。另外,从这些年查处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看,背后往往隐藏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比如,2008年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9·8”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经过调查,临汾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段波、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襄汾县原县长张金凤等5名领导干部因利用职权为发生事故的新塔矿业公司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严肃查处。

  第三,要深入分析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腐败现象是一个具有复杂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世界性难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我感到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从世界各国发展历程看,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大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用短短几十年时间跨越了其他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各方面体制机制制度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即使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健全的西方发达国家,也都为不断发生的腐败问题和政治丑闻所困扰。近年来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等国家相继发生的政权更迭和政治动乱也都与腐败问题密切相关。

  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孙瑜为满足自己的高消费,收受贿赂328万元,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资金4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孙瑜在其忏悔书中说:贪图享乐,无限制地追求高消费,是我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比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因受贿2959万元,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他在检查中说: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在领导干部身上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是如此尖锐和复杂。说复杂,是指对领导干部的腐蚀,在温情脉脉、杯光酒影中就能得逞,让你在不知不觉、舒舒服服中演变过去。

  四是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的心态浮躁、贪图虚名,一门心思用在谋求更高的职位上;有的在收入和待遇上盲目攀比,感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因而产生“心理失衡”,走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甚至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公然索贿受贿、侵吞公共资产和国家、集体资金,等等。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就是在2002年陕西省政府换届和2005年届中调整时未被提拔使用,感到自己吃了亏,产生了为自己捞好处、留后路的想法并付诸实施。2007年曾因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与此同时,本人或通过其弟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60余万元。李堂堂因受贿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好人主义盛行,应该及时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应该坚决制止的没有坚决制止,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就纪检监察工作来讲,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等等。

  我到中央纪委工作以来,参与研究处理的中管干部有几十个。这些干部中的大多数可以说最初的表现还是好的,也是通过勤奋工作、清白做人赢得组织和群众信任,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的,其中有些人的能力和贡献还比较突出。但后来随着职务的提升和权力的增大,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加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最终经受不住考验,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滑入腐败深渊。这些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而且最终使自己落得个身败名裂甚至家破人亡的下场,的确让人感到既痛恨和气愤,又痛心和惋惜!

  第四,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首先,我们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每年都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江泽民同志先后10次、胡锦涛同志先后10次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每年都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中央还专门设立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和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这些都为我们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政治和领导保证。

  其次,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讲是私有观念和剥削制度的产物。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近年来,我在率团出访期间与各国领导人会谈时,感到他们对我国的发展成就高度赞赏,同时对我们的发展理念、发展道路、发展模式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等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比如,一位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首脑就对我说,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适合中国特殊的国情需要,现阶段的中国需要一个开明的领导层和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以便就重大问题作出决断。可见,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巨大优越性,我们完全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其三,我们有一支优秀的党员干部队伍。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恪尽职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我们之所以能在众多风险和挑战面前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靠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带头作用。这是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最有力证明。不承认这一点,就难以解释我们今天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因此可以说,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和依靠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近年来每年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约11万人,只占党员总数的1.4‰,其中因贪污贿赂类问题受到处分的仅占党员总数的0.3‰。

  其四,我们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随着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渠道的不断拓宽和揭露腐败问题能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其五,我们有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消极腐败现象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是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腐蚀剂。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本文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2011年4月1日在中央党校所作专题报告的第一部分,发表时作了适当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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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1: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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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7: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5-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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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网友注意了:就在我要求利辛县司法局尽快执行2011年10月1日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答复我的不再让宋伟到法律服务所工作和2012年3月10给我的吊销宋伟执业证的文件时,利辛县司法局有人竟然吃了天胆通过利辛县委、政府信访局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把国家信访局管理的网上信访网站内答复内容给偷梁换柱而案号还是一样的,把利辛县司法局原给我的答复内容给换掉了,就比喻为:一个头一个身子才是一个真正的人,现在狼身强占人身的位置用的仍是人头。这是多么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们这些人拿着国家的钱,却干着公然与国家与人民做对的事,他们胆大包天、肆意妄为、公然对抗国家的法律,是可忍孰不可忍!!!但他们哪里知道,我及时保存有相关的截屏和答复(见附件)!!!我有相关证据在手,不然我也不会在网上公开的!!!宋伟这小小的贪腐分子到底有多大的能量???下从利辛县司法局、信访局及相关单位,上到国家信访局都有人在包庇、袒护他,都有人在为其开脱!!!这到底是为什么???他们之间是不是有利益在驱动???他的后台是不是有“文强”般的势力???但是“文强”也没大过法!!!也没有共产党的威力大!!!国家信访局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家在广大人民中的形象,他们擅自更改答复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应该说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们的阴谋诡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后,竟恼羞成怒,扬言要如何报复我!!!但我是绝对不会向恶势力低头的!!!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到此,广大网友都清楚了吧:利辛县司法局你有理由不认定宋伟违法违纪、不执行吊销宋伟执业证的文件,那么为什么要到国家信访局改自己的答复呢???如果说利辛县司法局没人参与此事,为什么信访局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把司法局的答复内容篡改了吧,难道信访局的具办人是有病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他们正是为了达到继续包庇宋伟的目的,但其却不知自己是掩耳盗铃,欲盖弥彰!!!


利辛县司法局、信访局合伙到国家信访局管理的网站去篡改已经发生效力的答复就是其包庇、袒护贪腐的最新进展!!!我是坚决不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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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09: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坚决要看看这些“只手遮天”者的手到底有多大???坚决要看看他们可能永远遮住利辛的天!!!我还要看看中国共产党可能还百姓一个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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