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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关于开展“宣传五保政策走进敬老院”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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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3: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民字〔2012〕103号
各乡镇民政办:
为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敬老院管理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开展“宣传五保政策走进敬老院”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7月11日—7月15日止。
二、宣传内容
1、国家、省、市、县有关五保供养方面的政策,供养水平;特别是今年我县提标后,集中供养人员的每天伙食标准、每月零花钱标准以及每周加餐要求。
2、申报五保供养对象的条件、办事程序等。
3、敬老院建设、管理、服务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4、集中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等。
三、具体要求
1、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所辖各敬老院,走进集中供养人员中间,以口头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宣传。
2、各乡镇开展的宣传活动,要拍成图片资料,于16日前发送到社会事务股。
3、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不得流于形式,每次开展的宣传活动,均按序时纳入五保关爱工程考评范围实行加分制。乡镇能够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按时报送相关活动资料,且乡镇资料保存齐全的(有活动方案、活动图片资料)予以加0.25分。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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