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申请加分事项公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皖人发[2006]49号、[2008]44号文件精神,凡服务期满(含今年到期人员)、服务期间考核合格以上的,须在2011年5月27日前持人事部门的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证书》、县以上人事部门招募文件等证件依据提交利辛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申请审核笔试加分。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十三部门组通字[2010]54号文件规定,凡在村任“村官”满二年以上(含今年到期人员)且考核称职的,须在2011年5月27日前将县以上组织部门任职文件、考核结果等依据提交到利辛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申请审核笔试加分。 上述事项逾期不再办理。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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